福建检察:用“组合拳”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人民网福州1月20日电 (谢星宇)“福建检察机关办理的33个涉企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亲清护企’工作模式先后两次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19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福建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现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近年来,福建省检察院在理念引领、依法办案、强化监督、保护创新、诉源治理、司法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先后制定了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创造“16条意见”、依法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16条意见”、“亲清护企”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保障,致力营造稳定、安全、公平的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安全是基本保障。福建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民企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金融犯罪和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据介绍,自2019年以来,共起诉黑恶势力侵犯民营企业的犯罪案件91件689人;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1258件2317人,起诉2227件3539人;批捕涉税违法犯罪案件285件482人,起诉314件786人。同时,对恶意索赔和敲诈勒索民企的行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共起诉敲诈勒索企业案33件115人。
针对民营企业内部贪腐问题,福建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企业内部高管、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共批捕此类案件454件557人,起诉883件1397人。通过严格依法办案,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福建省95%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民营企业,70%的科技成果由民营企业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对此,福建检察机关利用“知创中国”“知创福建”平台,畅通举报通道,直接受理知识产权控告申诉。同时,加大对数字经济、新能源、茶产业等民营企业创新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违法行为。针对知识产权维权难题,积极探索创新方式保护创新,推进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综合运用口头、书面、公告等方式及时告知权利人,引导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活动。
聚焦民营企业所需所盼,福建检察机关准确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社会调查评估机制,对办案可能影响重大项目进行或引发重大风险的,主动听取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意见,综合企业情况开展评估,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此外,还与工商联建立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通过常态化的联合调研、挂钩走访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加强了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
为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福建推广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有效发挥在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等设立的检察工作室、检企联络点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合规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和劳务纠纷等问题。在福州,两级检察院负责人已与200家民营企业挂钩联系,为企业提供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支持。泉州市检察机关则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司法+征信”机制,通过整合企业犯罪记录、行政处罚记录、民事涉诉情况和征信情况等信息,为企业信用画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下一步,福建检察机关将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民营企业案件,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贯穿检察工作全程,更加有效满足民营企业司法需求。”阮海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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