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行 闽宁两地基层法院协同促执结
2022年7月,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翔安法院)向千里之外的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寄去一封感谢信,对他们协助异地查控涉执车辆的迅速支援、无私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
2024年7月,翔安法院又向金凤法院寄出一封感谢信,感谢他们异地协同执行,协助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帮助化解三起连环纠纷,且看闽宁二度携手续写山海兄弟情。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蔡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蔡某需返还王某车辆一部并支付每月一万元的车辆使用费。案涉车辆因被蔡某转售且又几经转手,致查无踪迹。判决生效后,蔡某未能履行,王某遂向翔安法院申请执行。
如何破局、尽快追回案涉车辆、避免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成为考验执行法官智慧和能力的当务之急。
7月3日,申请人王某收到案涉车辆的违章停车短信提醒并向执行法官报告,该车出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执行法官引导申请人王某通过当地的朋友进一步查找车辆的具体位置,经不懈努力,该车被锁定停放在银川市金凤区某小区地下车库。
为避免车辆被转移,执行法官连夜奔赴银川,并在金凤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于次日清晨查控到案涉车辆。该车实际使用人闻讯赶到现场阻拦。金凤法院执行干警发挥熟悉当地方言的优势,有效协助开展释法说理。历经四个小时的劝导,该车实际使用人配合将车辆开至金凤法院大院内。
鉴于该车几经转手、现车辆实际使用人支出15万元购车款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当即电话免提联系被执行人蔡某,在金凤法院执行干警的联调联处下,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蔡某当场转账11万元给车辆实际使用人,车辆使用人当场将购车合同原件、车辆钥匙交给执行法官。
本案因王某的女儿向蔡某借钱,将案涉车辆抵押给蔡某,被蔡某转卖给他人而引发纠纷。执行法官尽最大努力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提出申请人王某之女先前借款抵扣被执行人应支付的寻车费用及车辆使用费,获双方认可。至此,双方长达2年的纷争彻底化解。
7月18日,申请人王某及其女儿、被执行人蔡某不约而同来到翔安法院向执行法官陈其恩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近年来,翔安法院秉持“全国执行一盘棋”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多次协助外地法院在辖区开展扣押车辆、机器设备,查找被执行人,腾退劝离,异地拘留等;同时,翔安法院至外地开展执行工作时,亦均得到当地法院及时高效的协同配合,有效破解异地执行的难点堵点。
下一步,翔安法院将加强与异地法院间的执行协作交流,健全异地执行协助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让“跨域执行”尽显“同城效应”,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翔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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