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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市區保障性住房保障標准上調

2021年08月17日10:12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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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福建泉州市住建局消息,為切實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資格、轉租出借等突出問題,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長效機制,泉州市住建局啟動公租房租后管理點題整治工作,將持續到9月底。

泉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省、市紀委監委《關於“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方案》要求,該局對因家庭住房、收入、資產等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配租條件且沒有主動申報,及在承租過程中承租人將公租房轉租、轉借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整治。截至目前,泉州市23449戶在保家庭中(其中實物配租22607戶,租賃補貼842戶),已完成資格復審22300戶,發現問題139戶,已完成整改124戶,正在整改15戶﹔已完成入戶排查22607戶,發現問題51戶,已完成整改43戶,正在整改8戶。此外,共收到群眾、社會舉報投訴4件,均核查處理完成。

“在整治過程中,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住建部門按照規定,根據市統計局、市民政局等相關部門公布的數據,對泉州市中心市區保障性住房保障標准進行了調整。”該負責人介紹。

低收入家庭標准:家庭年收入由46101.6元以下調整為89838元以下﹔家庭資產總額由17萬元以下調整為22.49萬元以下﹔單身家庭年收入由13680元以下調整為37906.33元以下。

中等偏下家庭標准:家庭年收入由84134.07元以下調整為127748.99元以下﹔家庭資產總額由47萬元以下調整為59.98萬元以下﹔單身家庭年收入由31207元以下調整為53902.53元以下。

中等收入家庭標准:家庭年收入由105167.59元以下調整為159686.24元以下﹔家庭資產總額由58萬元以下調整為74.97萬元以下﹔單身家庭年收入由31207元以下調整為67378.16元以下。

持有民政部門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証明、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於20平方米(含)的,可認定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謝曦)

(責編:吳舟、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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