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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古田縣:“生態司法+” 守護水清岸綠

2021年09月07日14:25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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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見綠,開窗見景。近年來,福建寧德市古田縣人民法院(以下稱“古田法院”)深入貫徹“兩山”理念,探索創新“生態司法+”模式,推動實現發展高質量、生態高顏值、服務高品質協同並進,打響“千年臨水,健康古田”發展品牌。

合力共治,下好糾紛化解“先手棋”

助力綠色發展並非一出“獨角戲”,化解涉生態矛盾糾紛呼喚司法力量。古田法院主動融入縣域中心工作,積極參與鶴塘礦山綜合整治,開展“閩東北協同發展區五地法院閩江流域保護聯合行動”,推動閩江、敖江上游、翠屏湖生態司法保護上新台階。

圍繞“全力推動閩江養殖網箱問題整改解決”契機,古田法院主動靠前,出台制定《關於服務保障閩江(古田段)養殖網箱綜合整治工作的意見》,聯合部門召開聯席會議,開展生態巡航向非法捕撈“亮劍”,推進問題聯治﹔同時,聯合縣域職能部門成立綜合整治工作司法行政多元調處中心,進一步完善聯動解紛機制。

近年來,古田法院不斷織密司法服務網,依托生態巡回法庭、聯絡點、調解室、綜治網格,通過預判前移、調解前置、防線前設,確保生態環境糾紛“早排查、早介入、早調解、早推進”。

助力發展,用好生態修復“關鍵招”

生態修復理念發端於“林”,又不止步於“林”,創新生態保護工作機制,古田法院一直在探索。

“嘟——”,一聲游船的聲音劃過。2020年12月26日,因非法採礦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二年的戴某某等16人,在志願者的帶領下,來到翠屏湖開展巡河湖守護工作。

這是古田法院深化巡山巡河生態修復司法機制,聯合縣司法局、河長辦創新推出的生態環境資源刑事案件社區矯正對象參與巡河巡山、守護生態保護工作機制,有力推動生態“破壞者”向生態“守護者”的社會角色轉變。

作為首批參與巡河湖守護工作社區矯正對象,在緩刑考驗期內,戴某某等人將跟隨河道專管員參與巡河(湖)守護工作,防止他人非法採砂、排污、電魚、毒魚、炸魚等,通過現身說法,把保護生態的正能量傳遞給周圍群眾。

在推進修復性生態環境司法應用,逐步建立起林地、水域等全覆蓋的多層修復、立體保護模式后,資金問題再次擺在了眼前。

如何更好地實現對青山綠水的修復培元?古田法院創新性引入“司法+行政+保險”模式,聯合縣財政局等11家單位出台《古田縣環境資源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機制的意見》,為生態修復資金難題開出一劑良方。

2021年3月25日,在寧德中院指導下,古田法院分別與人保財險古田支公司、古田縣生態環境局等單位簽署了《“生態司法+保險”修復機制合作框架協議》《古田縣域生態環境司法、行政與保險協同保護合作協議》《閩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區域生態環境污染保險協議》。     

(責編:吳舟、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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