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措施促進中藥傳承創新發展
2021年09月11日09:17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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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福建出台措施促進中藥傳承創新發展
福建省藥監局10日發布《關於促進中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具體措施》,對福建省中藥產業分類別分環節制定政策,促進中藥傳承創新,確保中藥安全有效,助推中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具體措施共十條,涵蓋中藥產業的主要范圍即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中藥配方顆粒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在研發、生產、流通和使用方面相關政策。主要包括:
推進中藥材種植養殖產業化,推行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AP),推動中藥材生產基地規模化、標准化建設,做大做強“福九味”等道地藥材知名品牌。制定《規范中藥材產地趁鮮加工工作指導意見》。支持研究制定太子參、金線蓮等道地藥材和趁鮮加工中藥材的企業標准或團體標准。
支持中藥質量標准提升和研究,提出修訂完善《福建省中藥材標准》和《福建省中藥飲片炮制規范》,推動更多具有本省特色的中藥飲片應用於臨床,並建立完善省級藥品標准物質管理體系。
推動中藥生產企業高質量發展,鼓勵中藥生產企業兼並重組、轉型升級和做大做強,延伸產業鏈,研究新型中藥飲片的炮制方法和技術,重點研究福建省道地藥材、中醫臨床需求量大的品種。支持更多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為中藥生產企業提供檢驗服務。
加快中藥配方顆粒研發生產,支持省內符合條件的中藥生產企業生產中藥配方顆粒,鼓勵物質基礎研究,推進省級標准的制修訂。
促進中藥新藥研發和二次研發,提出了支持中藥生產企業與行業協會、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單位合作開展中藥創新藥、中藥改良型新藥、經典名方制劑研發申報,支持福建省知名品種中成藥二次開發。
此外,措施還包括了鼓勵已上市中成藥品種變更研究和申報、完善中藥飲片流通、優化中藥制劑委托配制和調劑使用、提升中藥科學監管、加強部門協作聯動等內容。(記者 張靜雯 儲白珊 林智嵐)
(責編:林東曉、陳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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