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鐵拳行動”嚴查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

近日,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今年以來,該局開展“鐵拳行動”,針對11個專項行動,狠抓案件查辦。日前,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打出“鐵拳行動”第一拳,治理校園及周邊、網絡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色情低俗食品現象,嚴查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和標簽標識不合法食品,對商品性能、功能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六項違法行為。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檢查電子商務平台及平台內經營者1971個次,檢查食品生產主體770戶次,檢查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7708戶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經營者立即糾正﹔涉嫌違法行為的,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案例一:廈門市翔安區博學食匯便利店銷售檳榔案
經查,當事人向上門推銷業務員購進13包檳榔,截至案發,上述檳榔共售出1包,違法所得為人民幣6元。購進時,當事人未查驗留存供貨商証照、食品合格証明文件,未索取、留存進貨票據。根據《廈門市禁止生產、銷售和食用檳榔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廈門市翔安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1000元。
案例二:廈門玥子時光母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制售無証食品案
經查,當事人在廈門市思明區演武西路180號5311單元從事為產婦及嬰兒提供月子護理服務,在廈門市思明區演武西路180號5305單元為入住該公司的產婦烹飪食品提供餐飲服務,上述兩地址當事人未備案為經營場所,並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予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莆田市城廂區炳榮干品食雜店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預包裝食品案
消費者投訴當事人銷售過期預包裝食品。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店內貨架上擺放過期預包裝食品,包括快食面、啤酒、果汁等。截至被查獲時,當事人經營過期預包裝食品貨值金額計46元,違法所得1.5元。當事人採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証及食品合格証明文件。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涉案物品及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1.3萬元。(記者 林智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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