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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增育兒假:子女3周歲前父母每年各享10天假

2022年03月30日15:53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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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福州3月30日電 (林曉麗)3月30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以下稱“新條例”)。

新條例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意味著福建省在立法層面確認多項措施保障“三孩”生育政策的實施。

在“三孩”生育政策最受關注的生育保障方面,新條例在育兒假、社會保障、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做了調整。在此前“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的基礎上,新條例增加了“在其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育兒假”的規定。

為了鼓勵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新條例增加了“支持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等條款內容。

同時,新條例在社會保障生育方面強調了政府責任,增加了新條款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採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支持幼兒園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城鄉社區建設改造中,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活動場所及配套服務設施”等內容。

值得關注的是,為推動優生優育,新條例還調整了相關條款,強調“堅持男女平等,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建設文明幸福家庭相結合”。

(責編:陳楚楚、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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