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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檢察院:“督促監護令”+家庭教育指導  讓檢察保護穩固家庭教育堡壘

2022年06月15日10:55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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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亮的父親出軌家暴,母親在小亮11歲時終於不堪忍受與父親離婚,帶著他獨自生活。然而,父母離婚后,小亮生活並沒有變得更幸福。母親認為因為帶著小亮無法開始新生活,把壓力釋放在小亮身上,對小亮肆意打罵,后來索性把小亮丟給了外婆照顧。之后,母親重組新家庭並有了小兒子,在小亮眼裡,母親似乎將全部的愛都給了那個他同母異父的弟弟,而青春期的敏感和叛逆更讓他與母親漸行漸遠。家庭的變故讓小亮漸漸偏離了正常成長軌道,初中輟學、混跡社會。2019年10月的一個晚上,17歲的小亮參與一場持械聚眾斗毆,進了看守所。小亮的成長和犯罪過程,充分暴露出家庭監護缺位帶來的近乎毀滅性傷害。

一個制度設想,讓檢察干預有了抓手

在長樂區檢察院辦理小亮聚眾斗毆案的過程中,檢察官充分梳理分析當地該類案件,聯合專業家庭教育指導師和司法社工共同開展量表評估和入戶家訪。通過調查小亮及其監護人的身心狀況、個人品格、家庭經濟條件以及教養方式、家庭生活、工作情況等,檢察官發現小亮生活中重組家庭中,自幼受到暴力管教,親情淡漠,性格敏感易怒,長期與社會不良青年為伍,這與小亮父母監護不當、履職不力有直接因果關系。在落實小亮具備取保候審家庭監護條件后,長樂區檢察院對小亮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並向小亮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

面對一個個因家庭監護不力而走向犯罪或受到侵害的孩子,福州市檢察機關始終致力於從家庭根源尋求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解決方案。2019年10月,福州市檢察院創新探索“督促監護令機制”,要求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加強家庭監管,配合司法機關幫助涉案未成年人改掉惡習、重回正軌。兩年多來,福州市檢察院先后聯合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制定《福州市人民檢察院“督促監護令”實施辦法(試行)》,出台五項配套制度,於2021年8月聯合市民政局、婦聯、團委、關工委等單位制定《關於聯合推進“督促監護令”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構建社會調查、家庭教育指導、社會救助、考察評估等各環節聯動配合機制,確立未成年人案件辦理在檢察環節介入家庭教育指導促進根源問題解決的新模式。運用家庭探訪、學校回訪、社區走訪“三訪”工作法進行跟蹤監督,並將監護人落實“督促監護令”內容、履行監護職責、促進涉案未成年人發展情況作為案件后續辦理參考。

檢察官聯合社工深入開展社會調查(資料圖)

“督促監護令”機制於2021年6月在全國檢察機關推廣,以督促監護率作為核心業務指標從2021年度起作為全國檢察機關60項業務指標納入考核,“督促監護令”以“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新提法,被《家庭教育促進法》立法吸納。作為全國“督促監護令”的首創點,截至目前,福州市檢察院針對369個存在家庭監護問題的案件,發出“督促監護令”401份,有效督促“甩手家長”履職管教,還會同市婦聯等市直26個部門建立了家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設立庭教育指導中心,更好推動家庭保護責任落實。

挽救“沒有父母”的孩子 檢察保護筑牢家庭防護屏障

自從父母離異后,小亮就被周圍的人嘲笑是“沒有父母”的孩子,如何讓離開父母多年的小亮重新適應家庭監護下的生活,尤其是融入重組家庭,成為開展家庭教育指導首先面臨的難題。

發出《督促監護令》后,長樂區檢察院針對小亮的特殊成長經歷制定具體個性化家庭教育指導方案。

檢察官參與制定具體個性化家庭教育方案(資料圖)

對小亮的母親,長樂區檢察院提出,在小亮成年之前,母親要將其帶至新家庭共同生活,由小亮為年幼的弟弟每周閱讀兒童繪本一次,父母必須陪同,並要求小亮的父母在考察期內不定期帶小亮參加聚餐或旅行等家庭活動,開展次數不少於3次。針對小亮母親粗暴的教育模式,要求其加入檢察院和社工聯合創辦的“親職教育群”,每天在線學習家庭教育文章和視頻,每月定期參加監護考察組開展的家庭教育指導課程,掌握科學教育方法。為了形成可視化的考察記錄,檢察官還制作監護行為記錄表,除准確記錄參加上述家庭教育指導活動外,還要求家長寫明監護過程中其如何教育改正孩子的行為問題。

對小亮的繼父,長樂區檢察院提出,為了破解重組家庭的敏感關系,每周至少要與小亮面對面交心聊天2次,並重點就小亮尋求群體歸屬感問題,深入了解其心理動向和交友情況﹔限制小亮夜出,如規定小亮晚上十點前必須回家等,必要時教授小亮拒絕的方法和技巧,防止其受不良朋友朋輩邀約並逗留在外。

經過六個月的督促監護和家庭教育指導,小亮的家庭關系得到了顯著改善,“悶葫蘆”兒子現在遇到問題不再封閉自己,願意與繼父交流探討,甚至到深夜﹔從原先對弟弟的妒忌與厭惡,到現在主動分擔照顧弟弟的飲食起居﹔學會拒絕原先涉案不良朋輩外出玩樂邀請,並在父母的指引下初步確立人生規劃,憑借一技之長找到一份學徒的工作,自願將為數不多的工資全數上交給父母。

孩子無法選擇出生在什麼樣的家庭,但父母卻可以選擇成為更好的父母,讓家成為孩子逐夢的溫暖港灣。福州市檢察機關致力於系統方法、專業力量提高監護干預的有效性和科學性,通過科學的社會調查准確地反映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根源,從而制訂個性化家庭教育指導方案,讓家庭教育最大化發揮作用幫助未成年人重回正軌。

專業平台+專業團隊 檢察幫教全面科學升級

司法寬宥、學校教育、社會幫扶,都離不開家庭的堅定支持。福州市檢察機關緊緊圍繞新修訂的“兩法”和《家庭教育促進法》對於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新要求,與市婦聯、關工委以及社工、心理咨詢機構攜手,硬件和軟件雙管齊下,用專門的平台+專業的團隊給予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更科學、更全面的保護。

2022年6月1日,福州市檢察院聯合市婦聯成立了福州市“春暉”家庭教育指導中心,該中心位於晉安區未成年人綜合保護中心,依托引進的台灣2家社工組織與4個本土社會機構資源,共同開展青少年專業化個案服務和相關主題活動。

截至目前,福州市檢察機關有46名未成年人檢察干警取得家庭教育指導技能資格証書,聯合有關部門共建成集心理咨詢、教育幫教、實體活動等功能為一體的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站)13個,實現全市兩級院全覆蓋,共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導520人次。

“督促監護令”+家庭教育指導,是福州市檢察機關構建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新模式,從強化家庭監護層面更好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在促使涉案未成年人順利回歸社會、重返校園、融入家庭的同時,切斷不良家庭誘因,修復家庭關系,在家庭中筑起一道遠離犯罪、遠離傷害的堅實防線。(圖文由福州市檢察院提供)

(責編:江葦杭、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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