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賦能、機制保障 福建強化行政檢察助力法治政府建設
讓市場競爭更公平、營商環境更優質﹔讓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少些“程序空轉”﹔行政檢察與行政審判良性互動,防止“同案不同判”﹔以“檢察+行政”方式為農民工“憂薪煩酬”解難題……近年來,福建行政檢察以率先之舉,用更大作為在更寬領域充分履職,助力法治政府建設。
行政檢察一頭連政府,一頭連法院。將“一手托兩家”的監督職能做實做大做強,福建從立法和機制上支持保障。日前,福建省委依法治省辦推介了該省檢察院創新推進行政檢察經驗做法。
“檢察機關履職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損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督促其糾正"。福建省人大立法通過、今年5月1日實施的《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列舉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優化營商環境職責或者損害營商環境的十五種情形及法律責任的同時,強化檢察機關在助力法治政府建設和營商環境領域中的監督職能作用。
“該《條例》吸納了檢察機關依法能動履職、服務發展大局積累的實踐經驗和實証案例。”福建省院第七檢察部負責人介紹,該院制定落實“發揮行政檢察職能服務民營經濟創新創業創造”15條意見,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系統性行政法律監督保障。2020年以來,福建省辦理169件涉民營企業行政檢察案件,其中,省院辦理的全國首例“行政機關不執行專利行政判決監督案”,被最高檢評為2020年度全國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把司法經驗和實踐成果上升到立法層面,又強化了行政檢察,更加充分地履行監督職能,為開拓創新促進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如,針對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交叉、行政機關處罰不到位的問題,福建省檢察院率先探索開展訴訟活動涉行政處罰法律監督,為全國提供先行先試的福建樣本。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強制戒毒和刑罰執行之間的銜接漏洞問題,該省院指導部分基層院試點強制隔離戒毒專項監督,填補了行政強制戒毒的法律監督空白。經過試點,上述兩項行政檢察監督工作分別寫入2020年福建省人大頒布的《關於加強新時代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
以解決問題為導向,用機制鞏固成果,提升法律監督實效,是福建檢察機關做實行政檢察的一大特色亮點。針對大量行政訴訟案件反復困擾於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等“程序空轉”較為突出的情況,福建省檢察院在全國率先探索建立“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路線圖工作機制”。該機制按照“爭議提出—調查核實—監督促和—多元化解”的流程,根據案件不同情況靈活選取不同的方法分類處理,形成一套化解行政爭議的“組合拳”,實現糾正違法、救濟權利、定分止爭效果。
據介紹,2021年,福建省檢察機關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327件,其中省市縣三級院聯合辦理的“姚某申請撤銷婚姻登記監督案”,獲評全國年度十大行政檢察典型案例,入選最高檢第三十批指導性案例,寫入最高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專項報告。該機制被最高檢以轉發文件、新聞發布會等形式推廣,並入選《檢察智庫成果》,被福建省委政法委評為“福建省司法體制改革優秀案事例”。
聚焦共同維護執法司法公信,福建省檢察院、省法院建立行政檢察與行政審判良性互動機制,出台《關於加強行政執行活動法律監督的若干意見》,建立行政訴訟專業會議機制,已針對涉酒駕吊銷駕照、“兩違”案件非訴執行、裁執分離等問題形成6次專業會議紀要,統一裁判和執法尺度,被譽為行政檢察與行政審判良性互動的“福建經驗”。
此外,深化開展協助解決農民工討薪專項監督,建立健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2020年以來,福建省通過行政檢察監督幫助1243名農民工追討欠薪1579萬余元。某路橋公司拖欠57名農民工工資監督案入選全國檢察機關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典型案例。泰寧縣檢察院以“檢察+行政”辦案模式,攜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局等部門,依托共同會簽的《關於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的意見》,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督查,對轄區內16個在建工程項目現場進行全覆蓋、拉網式排查,確保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到位,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張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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