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煤氣罐”保“瓶”安 廈門湖裡市場監管部門織密織牢燃氣“安全網”

人民網廈門9月12日電 近日,按照廈門市燃氣安全整治工作相關部署,廈門市、湖裡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聯手開展專項行動,加強燃氣瓶等監督檢查,保障市民煤氣罐使用“瓶”安,進一步織密織牢燃氣“安全網”。
目前,不少家庭、餐飲店等仍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而液化石油氣的專用周轉包裝物——液化石油氣鋼瓶(俗稱“煤氣罐”),是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其不僅有保質期,若儲存不當,還可能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執法人員了解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流程。湖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供圖
而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唯一一家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站——華潤燃氣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站。該檢驗站日檢驗量達350隻液化石油氣鋼瓶,主要任務是重新檢驗超期氣鋼瓶,把檢驗合格的氣鋼瓶進行二次噴涂送往充裝單位,不合格的氣鋼瓶則統一報廢處理……其操作是否規范、流程是否合規等涉及千家萬戶的安全。
近日,廈門市、湖裡區兩級市場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執法人員來到該檢驗站進行監督檢查。現場,除檢查檢驗站作業人員持証上崗、在用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檢驗情況等外,還重點對檢驗站鋼瓶收發情況、報廢氣鋼瓶去功能化統計台賬、檢驗報告出具情況以及報廢氣鋼瓶的處理情況等進行詳細檢查。
執法人員排查氣鋼瓶回收登記、抽殘、拆卸瓶閥等各環節。湖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供圖
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要求檢驗站嚴格按照安全規范和技術標准規范開展檢驗工作,切實保証氣鋼瓶檢驗質量,同時要求對檢驗中發現的各類氣瓶安全違法線索及時報告,從源頭保障鋼瓶安全,並強調燃氣特種設備安全生產運行的重要性,引導企業適時開展自查自糾,加強對設施設備的巡檢、維護,不斷提高應急處置及保障能力,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合格的液化石油氣鋼瓶應由具備氣瓶制造資格的廠家生產,且需要有當地檢測部門出廠監督檢驗的標志(TS)。”執法人員介紹,根據《液化石油氣鋼瓶 GB 5842》標准規定,液化石油氣鋼瓶的設計使用年限為8年,根據TSG 23-2021《氣瓶安全技術規程》9.3規定,液化石油氣鋼瓶每4年檢驗1次,“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氣鋼瓶,經氣瓶檢驗機構安全評估檢驗合格的,可延長一個檢驗周期(最多不超過4年)。”
執法人員查看氣鋼瓶上制造單位許可代號和出廠日期等鋼印信息標識。湖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供圖
湖裡市場監管部門提醒,超過規定使用年限或未按時進行定期檢驗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可能由於材質劣化等原因導致氣瓶耐腐蝕性、耐壓程度降低,加之瓶閥使用超過一個定期檢驗周期后安全狀況不明,繼續使用鋼瓶,存在泄漏、爆炸的危險,“使用者應注意查看識別瓶身鋼印及所噴涂的檢驗日期標識”,如發現已經超過檢驗有效期,應及時與瓶身上標示的氣瓶公司聯系,請其回收鋼瓶,如發現“黑氣瓶”,應迅速向相關部門反映。
“燃氣使用事關市民生活便利,燃氣安全事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湖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8月下旬,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全市市場監管領域燃氣安全整治工作會議,部署全市燃氣安全整治工作,進一步織密織牢全市燃氣“安全網”,提出“用3個月左右時間集中攻堅”,並重點加強氣瓶監督檢查、燃氣具經營環節監督檢查、燃氣壓力管道生產環節監督及燃氣安全監管執法力度等四大方面。接下來,該局將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和使命擔當,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嚴格開展燃氣安全專項隱患排查,“不留盲區和死角”,通過精准嚴格有效的監管執法倒逼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涉嫌違法違規問題,將從嚴從快從重進行查處,切實保障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余乃鎏 陳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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