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公示名单 是福建省唯一上榜的城市

2020年01月01日14:20  来源:厦门网
 
原标题:厦门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公示名单 是福建省唯一上榜的城市

8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公示名单

●江苏省的南京市、太仓市、南通市、宿迁市

●浙江省诸暨市

●福建省厦门市

●山东省东营市

●河南省郑州市

日前,国家住建部官方网站公示了2019年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拟命名名单。公示的名单中含8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厦门位列其中,是福建省唯一上榜的城市。名单公示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3日。

公示名单提到,国家住建部拟命名江苏省南京市等8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河北省晋州市等39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正定县等72个县为国家园林县城、浙江省百丈镇等13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

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必须是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厦门在1997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的称号。早在2013年,厦门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提出了三年的创建工作规划。市政府下发了创建工作方案,提出了创建的总要求,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经费保障和督查考核机制,为厦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8年,厦门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厦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分工及保障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对照责任分工和指标要求,工作要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指标的要求,力争把厦门建成福建省第一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近年来,厦门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思想,通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统筹推进完善绿化管理、加强绿地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市政设施、促进节能减排等各项工作,优化城市绿地结构,均衡各类绿地布局,不断增强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提升城市承载力、宜居度,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注入源源不断的“绿色动能”。

名词解释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由原国家建设部自1992年发起,每年进行一次评估,采取城市自愿申报,建设部组织专家评议的方式。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国家园林城市”的更高层次,要在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提高城市的生态功能,提升居民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生态园林城市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最佳城市形态,其实质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确保可持续发展。通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有利于在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提升城市的生态保护建设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记者 谢雨真)

(责编:吴舟、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