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检察院能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可以重拾信心。在日后两岸融合发展,共建精神家园方面继续作出贡献。”作为台青的方某某系福州平潭某电子商务公司执行长,同时她也是平潭重点发展人才,但却因心存侥幸,触碰了法律底线。
7月9日,福州市检察院就全市首起跨境电商走私案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针对如何把握打击面与打击尺度,是否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及监管情况等问题,听取诉讼各方和社会各界意见。
2016年12月起,平潭某电子商务公司(已另案处理)在经营跨境电商业务期间,接受多家单位及个人委托帮助进口化妆品、红酒、营养品等货物。为达到偷逃税款目的,该公司利用自身跨境电商企业的身份,虚构货物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等“三单信息”。将需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上述货物伪报成跨境电商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待货物进口后该公司通过上述两家快递公司直接交付给国内货主。
经平潭海关缉私分局侦查,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赵某某、林某、袁某某和犯罪嫌疑单位福清市某快递公司 、平潭某货运代理服务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0年4月向福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6年,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门陆续下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家大力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无接触式跨境电商行业呈井喷发展态势。但作为新兴贸易方式,跨境电商配套的政策和监管制度还需不断完善。
“行为人认为只是钻了法律空子,并不会深刻认识到是组织犯罪行为。我们今天以听证会形式向社会公开此案,希望能对行业相关人士起到警示作用,预防此类犯罪发生。”福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绍雨介绍,要完成一次跨境电商走私,需要多方参与协作配合,一旦案发涉及的企业与人员众多。该案偷逃税额少,却有3家民营企业、5名犯罪嫌疑人涉案。
承办检察官从认罪态度、批捕起诉必要性、从宽量刑情节等方面,向听证员等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意见。福州市人大代表、福州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务督察专员经过现场评议,一致赞同对涉案企业及个人作不起诉处理。
“这次检察院不是在就案办案,而是通过办理一个案件传递了对新兴行业包容审慎的态度。”福州市人大代表翁凡为福州市检察院办案理念更新点赞。
与会听证员认为,福州市检察机关根据中央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稳就业的部署,对新兴行业采取“容错机制”,展现了大作为,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但他们同时也提出,检察机关应对一般的货物贸易与跨境电商存在代扣代缴机构适用个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并提出监督意见,以促进新兴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据悉,为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落到实处,福州市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着力做好“六稳” “六保”工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认真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五定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等,并联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建立重大涉民营企业案件会商协作、三项机制的实施意见》, 积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