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泉州7月30日电(刘燕婷)30日,从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获悉,南安市决定建设“文化名家工作室”,日前已出台《南安市文化名家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今年将首批遴选5个“南安市文化名家工作室”。
根据《办法》的规定,文化名家工作室主要扶持7大品类:文学类、音乐舞蹈类、戏剧曲艺类、书画摄影类、新闻传播类、文化产业类,和其他类(包括图书出版、图书文献整理与研究等方面,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文史民俗整理与研究、文献编著等方面)。
工作室的申报,实行工作室领衔人个人自荐,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申报。
申报“文化名家工作室”需具备相应条件。其中,工作室需由1名领衔人和至少2名成员组成;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具有文艺创作或教学、开展活动、业务交流等功能,并配有相应的创作或教学设施和展览阵地,具有示范性和地域代表性,有浓郁的学习和创作氛围,文化特色鲜明。而申报工作室的领衔人,必须在业界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显著成绩;每年在南安工作半年以上,并获有相应的称号或奖项,如曾获得福建省级以上政府命名的荣誉称号或评选的权威奖项等。
获评入选的“文化名家工作室”要担负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并列入考核范围,如,开展精品创作,组织创作、推出一批优秀文化艺术精品或总结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出版专著等;需面向全市推广工作成果,在工作周期内,要开设一定数量的研讨会、报告会和论坛,或者制作专题记录片、作品展演等,在全市介绍、推广工作室研究成果及其示范性经验做法;并加强团队培养,要制订团队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形成人才梯队;要组织文化活动,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2场公益性的作品展演展播展示文化活动每年至少邀请1名本领域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名家来南安进行交流等等。
按《办法》规定,获评入选的“文化名家工作室”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管理周期,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按所签协议,对各工作室第一年度、第二年度进行年度考核,第三年度结束时进行终期考核。每个工作室在管理周期内,将获得扶持经费15万元。扶持经费采用分批拨付,即工作室成立后即拨给启动资助经费5万元,第一、第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者每个年度拨付资助经费各3万元,管理周期终期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者拨付资助经费4万元。
“文化名家工作室”意在以高层次文化人才为引领,吸引同一领域优秀人才加入,成为高层次文化人才开展本专业领域学术研究、作品创作展示、人才培养的基地,推进南安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打造人才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