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上半年福建省环境质量的相关数据,福建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据统计,在参与今年上半年水质排名的福建九设区市中,福州排名全省第八。
该单位公布的水质监测结果显示,《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实施范围中的45个市、县,共有20个市、县水质下降,其中福州的连江县、永泰县下降幅度超过20%;往年已获得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的小流域中,福州市福清市北溪(龙江)水质未达标。
全省环境质量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空气环境质量方面,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6%,同比持平,达到97.9%的国家要求,比全国平均水平(85.0%)高13.6个百分点。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厦门、福州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位居前6名、前12名。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7.2%,同比持平,比全国平均水平(83.8%)高13.4个百分点。
其中,Ⅰ~Ⅱ类水质比例为66.4%,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5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2.7%,达到92.7%的国家要求,比全国平均水平(80.1%)高12.6个百分点;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3.2%,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
此外,Ⅰ~Ⅱ类优质水质比例为56.9%,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全省近岸海域235个国控省控点位一、二类水质比例为77.4%,同比上升16.3个百分点。其中,35个国家考核点位的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0.0%,同比上升8.6百分点,并优于72%的国家要求。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提升流域水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今年1—6月水质监测结果,《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实施范围中的45个市、县,共有20个市、县水质下降,预计2021年获得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将减少。
省内松溪县、连江县、永泰县、漳州市辖区、安溪县的下降幅度超过20%。其中连江县水质综合得分从85.38分下降到66.61分,永泰县从80.63分下降到63.13分。
2020年度已预拨付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的31条小流域中,26条小流域水质达标,有5条未达到各自年初确定的水质提升目标,分别是福州市福清市的太城溪,漳州市漳浦县和龙海市的九龙江(南溪),泉州市南安市的石井江/大盈溪、泉港区坝头溪,三明市梅列区和三元区的焦溪。
往年已获得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的小流域中,福州市福清市北溪(龙江)水质申报目标为Ⅲ类,基准水质为Ⅳ类,1到6月水质为Ⅳ类,未能达标。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省生态环境厅将在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开预警情况,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提升流域水质。(记者 石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