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施行将满两周年,收运量增至360多吨/日
-市民响应“光盘行动”,可助力餐厨垃圾实现“减量化”
餐厨垃圾变废为宝
【收集】
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被分类放入垃圾桶。
【运送】
环卫工人把餐厨垃圾收到密闭式餐厨垃圾收运车内运走。
【处理】
餐厨垃圾被统一运输到瑞科际生活垃圾资源再生示范厂进行处理。
【发电】
餐厨垃圾通过厌氧发酵后,产生沼气,用于发电。
今年9月1日,《厦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将施行满两周年。近日,记者从市环卫中心获悉,《办法》施行后,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从1700余家增加到4100多家,收运餐厨垃圾总量从200多吨/日增加到360多吨/日,《办法》为规范餐厨垃圾处置、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了解,俗称“泔水”的餐厨垃圾如果处置不当,不仅会污染环境、传播细菌,还会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滋生出“地沟油”“垃圾猪”等一系列危害食品安全问题。
源头
鼓励节约用餐 减少垃圾产生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对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起到了积极作用。2018年9月1日施行的《办法》明确规定,鼓励通过节约用餐、净菜上市、改进食物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产生餐厨垃圾。
“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垃圾分类的三大目标,其中,‘减量化’是首要的。”市环卫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市民、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响应“文明餐桌”“光盘行动”,餐厨垃圾有望进一步实现“减量化”。
按照《办法》规定,餐厨垃圾产生者要履行多项义务,如主动向所在地的区环卫部门申报餐厨垃圾的种类、预测数量和去向;不得在餐厨垃圾中混入其他垃圾等。
据介绍,目前,我市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已有4100多家,已基本覆盖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