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难、停车乱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26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泉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这标志着泉州又一部实体法正式进入人大审议阶段。
近年来,泉州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停车设施的供给和管理水平与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基于此,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机动车停车纳入今年立法审议项目,通过地方立法,合理引导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停车矛盾,进一步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的精细化、现代化水平,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的初步审查报告介绍,《条例(草案)》结合泉州机动车停车工作实践经验,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在停车设施规划与设置、停车设施管理、停车行为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在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法工委着重从提高法规定位、梳理政府职责、增加设施供给、提升治理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等方面,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在26日的分组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停车设施规划设置、临时停车设施、临时停车管理、废弃机动车、法律责任等多个焦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提出相关修改、补充意见建议。下阶段,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和市政府有关起草部门将根据此次审议的情况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争取保质保量进入二审环节。(颜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