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听证+督促监护令+异地联动帮教

福州晋安检察“三合一”模式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新起航

2020年08月31日15:31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小晨今年17岁,原本的他是绝大数家长眼中的坏小孩:初二辍学,每天和哥们泡网吧、“混社会”。正因为沉迷在这样的生活里,没能及时“刹车”的小晨把自己给“玩脱了”。

原来,小晨的一个朋友将偷来的电动车进行倒卖,并让小晨帮忙洗车换锁,小晨觉得轻松便做了几次。然而,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0年7月14日,小晨被公安机关移送至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小晨的父母在其三岁时离异,小晨跟随父亲生活。由于父亲生意繁忙,对小晨的陪伴与管教很少,导致小晨渐渐走上犯罪道路。

7月9日,晋安区检察院依法就该案召开了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社工人员、被害人、司法监督员和承办检察官参加了听证会,涉罪未成年人小陈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均到场。

会上,承办检察官就召开听证会的原因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涉罪未成年人小陈,伙同他人三次参与收购贩卖总值人民币8640元的被盗电动车,行为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到案后能够自愿认罪认罚,悔罪表现明显,并渴求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小陈在听证会现场也再次表明了悔改的决心。案发后,小陈的父亲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他们的谅解,也认识到自身监护缺位对小陈的重大影响,表示今后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社工部门,加强对小陈的监管,希望大家不抛弃、不放弃,通过共同努力帮助他重回家庭、社会。

听证会上,在充分听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充分考量涉罪未成年人生活阅历浅、法治意识淡漠等因素,晋安区检察院拟对小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确定考验期限为六个月。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向涉罪未成年人小陈的父亲当场颁发了督促监护令,晋安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中对小陈的父亲进行了训诫。

因本案中小陈的户籍地、学习、生活地都在宁德市蕉城区,考虑其在福州帮教存在种种不便,如监护人不在身边,对帮教效果有所影响,所以该院更加人性化地启动异地协作帮教模式,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办案中的司法温度。

7月17日,依托微信建立的异地联动帮教工作群,承办检察官刘娟发起了多方视频聊天功能,联通了相距100多公里外的晋安区检察院和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的未检部门、蕉城区教育机构人员、社工人员和涉罪未成年人小陈(化名)的法定代理人。

“大家好!我是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刘娟检察官,今天我们视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沟通小陈(化名)监护督促、考察帮教的具体事宜,我现在把针对小陈的帮教事项再详细介绍一下……”晋安区检察院及时连线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心理咨询师和社工人员同时在线,共同为小陈的家庭提供专业帮教。

此次与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开展异地协作,是晋安区检察院首例附条件不起诉跨市异地帮教案件,也是福州市检察机关首次运用“不公开听证+督促监护令+异地联动帮教”三合一模式落实异地涉罪未成年人平等使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通过异地协作帮教,实现每月定期回访、即时互通实地走访、实时连线跟踪,更全面地跟进犯罪嫌疑人生活、工作情况、思想动向、综合表现、家庭监管效果等,共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真正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归社会。

而原来在听证会召开前,基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考虑,承办检察官在如何开展异地协作帮教做了大量的工作。晋安区检察院在将委托开展考察帮教工作的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蕉城区检察院后,与该院迅速达成共识,并经过反复磋商确定了异地帮教的初步方案,蕉城区检察院为小陈聘请了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和丰富家庭教育指导经验的宁德某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社工。

心理咨询师和社工人员结合小陈因处于离异家庭而导致性格内向,以及与父亲平时沟通较少,就强化亲子沟通、重塑亲子关系方面提出针对性指导,并结合小陈之前的学厨、销售茶叶经历,帮助其重新定位自己,做好对未来生活和职业的规划,在从事餐馆打工工作的同时,继续自学感兴趣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提升就业能力。

晋安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喆介绍,“本案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作为福州市检察机关一项全国首创的‘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如何更加有效发挥其作用,如何产生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值得我们进一步进行探索和创新,做各种有益的尝试和实践。本案作为一个典型案例,综合性启动了督促监护令、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异地协作帮教等各项工作机制,各项工作机制相互配套、前后衔接,形成合力,有效发挥了‘督促监护令’的刚性和实际效果。”

8月5日,承办检察官再次进行视频连线做了回访,小陈说:“经过这次,我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在的生活很忙碌但是很充实,家人也都在身边,感觉很温暖。”目前,小陈在其姑姑的餐馆学习烹饪、经营等技能,在其父亲的帮助下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并与检察官、社工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邱丽)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