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态检察绘就流域生态新图景

2020年09月03日09:59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傍晚时分,漫步福州市台江区白马河公园河畔,河水清清、岸绿景美,每天来此休闲散步的市民络绎不绝。在福州,这样的生态美景随处可见,除了河长们治河护河的辛勤付出,也得益于全市检察机关为河湖流域生态构筑的一道道检察屏障。

2018年以来,福州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请批捕破坏河湖生态案件19件56人,审查起诉24件68人;办理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2件;促成拆除违法侵占河道建筑物14座,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950吨,关停整治污染企业13家,补植复绿2亩。

制发检察建议 保护饮用水源

水色清澈,鱼儿成群,蓝天白云倒映水中,白鹭在岸边嬉戏。“看,现在水质变清、变绿了,再也没有污染了!”日前,马尾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李孔辉一行来到马尾区琅岐镇幸福水库回访,欣喜地看到了这样一幕。

幸福水库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琅岐镇居民饮用水备用水库。然而,三个多月前,畜禽直排入水库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水库遭受侵染。

“牛棚、鸡舍都建在了水库边上,半山腰还有隐蔽的猪舍,这些养殖污水直接流入水库,臭气熏天。”提起水库的往昔,村民直皱眉头。

今年3月,马尾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幸福水库汇水区域周边存在大面积违章搭建猪舍、牛棚、鸡舍,一些畜禽粪便、养殖污水汇入水库。

“这些养殖场都建在禁养区范围内,距离水库最近的不到百米。”李孔辉告诉记者,几次巡查发现,这些养殖户养殖的黑猪、黄牛、珍珠鸡未采取动物防疫措施,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汇入水库,严重影响水库水质和生态环境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马尾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处理牲畜无序养殖乱象,消除人畜共住疫情隐患,科学防治幸福水库汇水流域水质污染,确保水库水质和生态环境安全。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行动,履行职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违规建设的猪舍、牛棚、鸡舍都被依法清理,水库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水库一天天变好,现在水质干净多了。”如今,提起水库的变化,村民赞不绝口。

与幸福水库一山之隔的白眉水库,曾同样面临污染问题。去年11月,马尾区检察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水库周边堆放垃圾、违规建设、畜禽养殖等问题也得到有效整改。“水库重现往昔清澈,居民们又都能喝上干净卫生水了。”李孔辉说。

打击涉水犯罪 筑牢生态屏障

“走,巡江去!”日前,顶着炎炎烈日,闽侯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赵福璋与县河长办等部门工作人员登上快艇,沿闽江水域开展公益巡江活动。开启无人机巡航,江面、沿岸、沙滩等区域的影像实时呈现在手中的屏幕中,赵福璋时刻紧盯着,不敢有一丝放松。

“以往江中存在非法采砂、暗管偷排现象,还有的居民图方便,直接将生活废水、垃圾倒入江中,导致江水水质下降,这几年经过多部门联合整治,江水更干净了。”赵福璋说。

为了守护一江清水,该县检察院持续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成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联合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公益巡江活动,打击整治闽江沿线非法采砂、直排废污水、违法占滩等违法行为,为闽江(闽侯段)流域筑牢生态屏障。

今年6月,闽侯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采矿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犯罪嫌疑人陈某伙同他人出资购买两艘改装后的采砂船,每日凌晨在祥谦镇枕峰村至峡南江段内疯狂盗取河砂。至案发,所盗河砂达2万方,陈某等人从中获利150余万元。8月10日,该院对陈某等8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7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采砂不仅危害污染水体,还严重影响河道行洪、通航、桥梁安全。为此我们开展‘破坏水资源犯罪专项检察’活动,加大对侵占河道、非法排污、盗采河砂等问题的打击和监督。”赵福璋介绍说。

近3年来,该院批捕非法采砂犯罪51人,起诉54人。在办理涉水涉砂案中,该院探索实施“养鱼治污”“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模式,共推动实施3次增殖放流,向事发水域投放鱼苗33万余尾、蚬子3000公斤。针对流域污染问题,向有关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促成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整治会,清运沿江垃圾950余吨,进一步加强监管,净化闽江水质。

凝聚合力 助力河长制

江风徐徐,江边一抹行走的“检察蓝”格外亮眼。不久前,马尾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薛祥威等人照例来到闽江下游(马尾段)打捞沿江垃圾,他们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马检河小青青年突击队”的成员。

“打捞水上垃圾、增殖放流,我们不定期开展护河志愿行动。”薛祥威介绍说,为了守护闽江母亲河,2018年3月,马尾区检察院在设立了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的基础上组建了“马检河小青青年突击队”,这支青年护河队由该院十几名青年干警组成,不定期联合多部门开展“助力河长制,守护母亲河”志愿活动。

如今,这股青春力量已成为助力河长制的主力军,他们先后联合福州市边防船艇大队、海洋渔业部门在闽江下游流域开展打捞水上垃圾、增殖放流等系列志愿活动,用公益的力量为闽江母亲河注入一股青春的暖流。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河长制实行情况,强化与各河长办成员单位在打击涉河涉水领域犯罪、河湖系统保护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全区江河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发展,共同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

“打通壁垒,实现跨部门协作,为流域治理和河长制的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亨顺介绍说,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实现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或联络员派驻全覆盖,并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执法协作、案情通报、联合督办、案件移送、会商处置、信息共享等机制,进一步强化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闽江流域(福州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察工作15项协作机制,围绕日常互动、刑事办案、公益诉讼三个方面进行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依托“福山福水检察蓝”生态检察品牌,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两微六端一抖”检察融媒体宣传矩阵,通过发布新闻报道、微信、短视频、微电影等方式,大力宣传水资源保护、内河管理等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引导公众提升护水护河意识,营造生态保护良好社会环境。(程慧 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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