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区检察院聚焦诉前考察监督

2020年09月16日15:54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为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推行轻刑案件诉前考察机制,聚焦诉前考察监督,确保诉前考察方案落到实处。

定制考察内容,融入社会治理

会同4个合作街道先行收集社区公益服务需求,再结合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特长等,定制有针对性的考察方案。结合文明城市建设、垃圾分类推广等,做深做实社区公益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区志愿者人手不足问题,社区公益服务影响力不断提升。

建立考评机制,细化考察程序

依托街道、社区、公安机关等部门提供社会服务事项,建立联系机制,就社区服务的类型、时长、跟踪监督等达成共识。由社区随机抽调2名工作人员协助考察,参与见证具结、帮教和评价被考察人社会服务的情况。台江区检察院通过约谈、微信共享位置、实地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诉前考察对象进行训诫帮教和跟踪监督,并出具《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服务考察表》,作为刑事检察部门是否适用不起诉的重要依据。

落实回访举措,巩固帮教成效

对做出相对不起诉的被考察人分别建档,考察结束后,台江区检察院落实“226”回访帮教机制,即2年内进行2次、每次至少间隔6个月的上门回访,全面监督办案效果。其中,对于非本辖区的被不起诉人,重点通过电话、走访或委托住所地司法行政部门回访等方式,跟踪了解近况,深化法治宣传,进一步巩固他们回归社会的改造成果,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18年以来,台江区检察院共对129人进行诉前考察,抽查220人次,其中对未按照规定签到签退警告2人次,不合格认定2人次,起诉1人。如赵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洋头口社区工作人员向台江区检察院反馈,赵某某在诉前考察期间,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同时不服从社区安排。经抽查,赵某某确实存在人员不在岗而谎称在社区门口的情形,再三询问后才告知其是去公司开会。台江区检察院综合考虑赵某某在社区服务10天60小时内,有5次早退,1次未签到,5次不服从社区安排,1次抽查不在岗,作出不合格认定,并于近日将赵某某起诉至台江区法院。(林文琴 兰宁)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