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厅:要求职工自愿放弃社保是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2021年01月29日23:09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福州1月29日电 (吕春荣)29日晚,记者从福建省人社厅了解到,在知悉福清市发生“公交司机猝死,公司以职工自愿放弃社保为由拒不承认工伤而引发社会关注”事件后,福建省人社厅第一时间责成当地人社部门依法从快进行处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福建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为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要求职工自愿放弃社保是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人社部门将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如下:一是行政部门主动介入,引导申请工伤认定。1月28日上午,福州市人社局会同福清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对公司未给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向公司和职工家属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引导公司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是通过绿色通道,实现快认快办。此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在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后,福清市人社局立即启动工伤认定程序,于28日中午即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依法认定司机陈师傅为工伤。三是督促公司,落实待遇支付。福清市人社局会同当地相关部门督促该公司承担责任,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足额支付到位。29日上午,公司和员工家属双方已就赔偿达成协议并履行到位。

福建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提高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以及用人单位参保法定责任、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工伤保险待遇等政策知识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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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蓝燕、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