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3月2日电 (张萌)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思明区民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该区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该区民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办法》,仅限以下三个片区开办民宿:一是中山片区——东至公园东路,西至鹭江道,南至镇海路,北至厦禾路;二是曾厝垵片区——东至环岛南路(白石炮台大排档),西至环岛南路(胡里山炮台),南至环岛南路,北至御屏山西姑岭(山体);三是黄厝片区——东至环岛南路(拐子桥,与前埔社区居委会交界),西至环岛南路(白石炮台大排档),南至环岛南路;北至云顶岩(山体)。
此外,《办法》还对民宿开办条件、民宿经营管理、管理监督机制等予以规定。其中,针对民宿开办条件,《办法》在经营规模、房屋安全标准、环保排污要求等方面也有更详细的要求。
比如,针对民宿的经营规模,规定了单栋建筑用于经营的客房数不得超过14间,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超过上述规模要求的,不适用上述《办法》,将按照旅馆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