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推行自动售货机“一证跨区准营”制度

2021年04月07日14:09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厦门4月7日电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自动售货食品经营许可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大惠企力度,创新性推行“一证跨区准营”制度,解决跨区经营企业需办理多张许可证的难题。

据悉,该制度打破了区所行政区域限制,经营者只需在厦门市任一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向许可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即可在厦门全市范围内布点食品自动售货设备,无需跨区办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有效降低准营成本。

对于特殊食品中的保健食品(如常见功能型饮料),《通知》将其纳入自动售货机销售范围,经营项目核定为保健食品销售。如果许可经营项目含保健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在自动售货设备内设立专区专柜,设置绿底白字的“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提示牌,并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消费提示牌。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跨区经营的自动售货机执法监管、投诉举报管辖原则,既由自动售货机设置点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为主负责,许可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助配合,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依据《通知》引导厦门市场上的自动售货设备经营者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报备自动售货设备,推进自动售货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现自动售货设备信息跨区流转、动态监管。(陈博 曾文婷 翁桂华)

(责编:吴舟、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