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潮”进入高发期,食用贝类要注意点啥?

2021年05月14日11:00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沿海海域“赤潮”进入高发期。沿海的贝类因“赤潮”蓄积毒性,食用后极易引发中毒事件。在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认识贝类毒素,谨防食用贝类风险。

贝类鲜香美味,深受大众喜爱。我国沿海贝类有4000余种。常见的有贻贝(又叫海虹、淡菜等),海螺、蛤蜊、牡蛎、扇贝等。

贝类本身不产生毒素,但如果其摄食了有毒藻类或与有毒藻类共生,则可能在体内蓄积毒素,形成贝类毒素。贝类毒素无色无味,在贝类体内呈自由或结合状态,主要贮存在贝类的消化器官中,如果染毒的贝类被人食用后,贝类毒素会在人体内迅速释放而导致中毒。

不同贝类对毒素的蓄积、代谢和排除能力存在很大差别,贝体内毒素含量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和季节性差异,尤其是当有毒“赤潮”发生时,贝类体内更易蓄积毒素。

根据中毒症状的不同,常见贝类毒素主要分为四类,即腹泻性贝类毒素(DSP)、麻痹性贝类毒素(PSP)、神经性贝类毒素(NSP)和记忆缺损性贝类毒素(ASP)。目前,我国贝类毒素中毒主要以腹泻性和麻痹性贝类毒素为主。

腹泻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口唇刺痛和麻痹,并扩散至面部、脖子、肢端,伴有头痛、晕眩、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会停止呼吸、窒息死亡。神经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肌关节无力、冷热感觉颠倒、说话吞吐困难等。记忆缺损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头晕、眼花、短期记忆功能丧失。目前,所有贝类毒素引发的中毒均无特效的治疗药物。

贝类毒素不会使贝体发生肉眼可见的变化,通过颜色和气味并不能判断其是否已染毒。煎炒、水煮、高温、高压等常用的烹饪方法也不能完全破坏贝类毒素。所以,预防和及时对症治疗是减轻贝类毒素危害的主要方法。

消费者在购买贝类时,要选择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不购买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沿海地区居民不要在有毒“赤潮”预警期间“赶海”捕捞或采食贝类,平时也不要在排水口(如电厂冷凝水、生活污水)附近海域采集、捕捞贝类。食用贝类时要去除消化腺等内脏,每次食用量不宜过多。食用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要立即就医,以免贻误病情。

(责编:林东晓、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