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家庭人口有变化 保障性租赁房可申请“调大小”
人民网厦门12月8日电 (余乃鎏)7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2021年房型调整批次轮候分配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示,承租且入住该市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如家庭人口有变化且想调换房型,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调换。
《通知》指出,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规定,结合目前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情况,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于2022年1月4日至21日启动办理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房型调整意向登记,并于当年1月27日在该中心进行摇号,2月期间进行选房。
根据《通知》,今年所有户型的承租家庭,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调整;只要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房型与现有家庭人口结构不匹配,即可按规定申请调换成大房型或调换成小房型;本批次可供调整的房源共约2200套且均为现房,其中,同安区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约200套(均为二房型),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约1450套(一房型150套、二房型300套、三房型1000套),翔安区黎安居住区约550套(一房型50套、二房型500套)。
值得一提的是,从《通知》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意向申请家庭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房型调整”模块查询或致电968383咨询是否属于房型调整对象、符合的房型及是否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等信息。同一时段内,若符合房型调整申请条件但因承租期间未及时变更人口的,应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承租家庭人口变更手续。
《通知》规定,申请家庭应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且符合继续承租条件,并在承租期间人口发生变化,变化后家庭人口数量符合更大或更小保障性租赁房房型配租标准(以办结人口变更手续为准)。
此外,《通知》还规定,对于申请家庭成员婚前各自拥有一套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但截至2021年12月20日前仅承租其中一套的,可申请安排在第一场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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