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检察:让百姓安心过年,不起诉公开宣告进渔村
“堵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感谢检察官和警察同志们,在过年之际对我们作出了不起诉处理,给了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一定好好表现,握手言和,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会议现场。丰泽检察供图
1月28日,位于福建泉州丰泽区浔浦海边某社区的党建工作室里,20余名渔民齐聚一堂,一场特殊的宣告会在这里进行,检察官赶在年前到社区对四名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让百姓们安心过年,和睦过年。
2020年12月29日22时许,翁某宽与被害人谢某中在本区浔埔渔人码头因船舶靠岸发生口角并引发互殴,翁某金闻讯赶来,参与殴打被害人谢某中,导致被害人谢某中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
2021年1月1日09时许,谢某泉、翁某愿在浔埔渔人码头遇到翁某宽,谢某泉、翁某愿遂动手殴打翁某宽,继而引发双方互殴。被群众劝开后,双方均到医院治疗。在急诊室内,翁某宽、翁某金对翁某愿实施殴打,继而引发双方互殴。翁某愿、谢某泉、翁某宽在互殴中均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均达轻伤二级。
2021年1月29日,翁某愿、谢某泉、翁某金、翁某宽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归案后,四人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2021年2月3日,被不起诉人翁某愿、谢某泉、翁某金、翁某宽及谢某中达成调解并互相谅解。
案件移交到丰泽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本案系邻里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在对案件开展依法审查的基础上,检察官将焦点聚集在矛盾化解上。
检察官先后走访了司法所,了解矛盾调解情况;走访被不起诉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了解双方矛盾渊源及目前化解情况;实地走访了被不起诉人居住地,向知情群众进行了解。检察官了解到,谢、翁两家均是该社区常住居民,多以出海打渔为生,甚至两家房子在同一排,属近邻,多年前因打渔撒网等琐事引发纠纷,虽有积怨,但互相谅解后,两家关系比较平稳,未再次出现矛盾冲突情况。

公开听证。丰泽检察供图
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形后,该院认为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不仅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社区环境和邻里关系,也是对“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进一步贯彻。
2022年1月27日,泉州丰泽区检察院依法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丰泽区人大代表、丰泽区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经评议,三名听证员一致同意该院提出的拟对四人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参加听证会的丰泽区人大代表蔡景典是一名非常有经验的老社区工作者。他认为,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不仅依法有据,而且更有利于矛盾化解,充分考虑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他用最接地气的闽南语提醒四人,要引以为戒,处理事情要注意情、礼、法,踏踏实实地和睦相处,千万不能再触犯法律。
2022年1月28日下午,检察官来到被不起诉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作不起诉决定的公开宣告,邀请了社区党支部书记、公安机关承办人、社区工作人员、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家属等到场,对四名嫌疑人及家属进行了现场的生动法治教育。
该院经审查认为,翁某愿、谢某泉、翁某金、翁某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免予刑事处罚,故对四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辩护人许律师表示,检察机关在居委会开展公开宣告,比一般不起诉宣告更让人印象深刻,是我见过的最有典型意义的例子。尤其是对被不起诉人及其家属进行的训诫和法治教育,让其更明白犯罪的后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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