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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首个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晋安区落地

2022年03月04日11:46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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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现场。晋安区检察院供图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总工会和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积极探索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构筑共管共促共进格局。这是福州市首个《机制》,也是晋安区检察院在妇女权益保护上迈出的坚实一步。

据了解,该院与区总工会和妇联共商构建依法协作机制,《机制》细化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建立工作协同、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宣传联动五项工作机制。

为强化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主要就工作情况通报、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公益诉讼办案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各方确定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及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问题研商,依法共同做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

为畅通共享渠道,《机制》确定各方定期通报重要业务数据,不定期交流妇女群体关心的公益保护问题,各方充分运用“互联网+”和“线上+线下”的方式,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明确形成工作合力。

为提升保护成效,《机制》要求区总工会和妇联及时将侵害妇女、女职工权益的行为需要提起公益诉讼或存在公益诉讼线索的移送该院,该院依法将履职中发现的侵害妇女、女职工权益的线索,可以移送并建议区总工会和妇联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为提升办案质效,《机制》规定区总工会和妇联为该院办案提供专业支持,可根据该院邀请开展案件社会调查、参与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整改成效评估等工作。该院根据区总工会和妇联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各方还可联合开展专项活动,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为扩大法治宣传,《机制》规定建立宣传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多样式法治宣传、两微一端等方式,积极宣传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典型案例、男女平等等内容,扩大法治宣传,提升社会参与度。

下一步,该院将立足晋安区妇女权益保护实际,不断完善检察公益诉讼机制,加强内外部衔接配合,发挥好检察监督职能,为妇女权益保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构建司法保障。(吴祯董 邢颖晶)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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