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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00万元  厦门自贸片区重金支持数字化发展

2022年04月02日17:20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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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4月2日电 (余乃鎏)数字化创新载体建设最高奖励500万元,数字化提升最高奖励300万元,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最高补贴300万元……1日,厦门自贸片区启动2022年数字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截至4月30日,该片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

为推动片区数字化发展,厦门自贸委2021年出台《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促进数字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并规定,商事注册登记在厦门自贸片区、税收收益归属厦门自贸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开展数字供应链管理、智慧物流仓储、智慧港口、智慧监管等数字化、信息化提升业务或项目的,以及被列入国家、省、市、厦门自贸片区数字化建设重点项目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获得数字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厦门自贸委政策法规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申报资金支持周期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分为数字化提升奖励、数字化重点项目贷款贴息、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补贴、数字化创新载体建设奖励等七类具体项目,单家企业单项最高可获500万元奖补。

其中,数字化提升奖励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021年度数字化、信息化投入12%的补助;已获得厦门市对2021年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的,再给予2021年智能化技术改造设备投入5%的奖励。上述两个奖补不可重复适用且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数字化重点项目贷款贴息。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2021年通过贷款支付的利息给予贷款贴息,贴息利率根据项目合同贷款年限按2021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贴息比例分别按照国家、省、市厦门片区四个级别给予90%、80%、70%、50%的支持,单家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数字示范建设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已获福建省、厦门市相关奖励的可叠加适用。

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相关平台,按平台软硬件设备投入的3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数字化创新载体建设奖励。对企业在厦门片区建设数字领域重点创新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2021年获得国家、省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实行分类分档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数字经济标准制定奖励。对2021年作为第一企业起草单位参与制定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及技术以及供应链管理、智慧物流仓储、智慧港口、智慧监管等数字应用标准的,按照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已获得福建省、厦门市制定标准奖励的,可叠加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规定,进行申报的企业享受的各类奖励与补贴,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度对厦门自贸委的税收贡献,且需承诺自首次申请扶持年度起10年内不迁出厦门片区。同时,若与福建省、厦门市、各区、自贸委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除通知规定可叠加适用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处理。此外,同一项目投入可同时适用数字化提升奖励、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补贴、数字化创新载体建设奖励的,按照从优原则择一选择适用,不得叠加。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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