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72.65万元 泉州法院集中宣判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为有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活动,维护老年人群体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7月12日,在福建省法院、泉州市中院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泉州市3家法院对3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其中诈骗犯罪2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件,涉案总金额高达1072.65万元。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对3起案件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石狮法院宣判

惠安法院宣判
近年来,部分犯罪分子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犯罪,通过诈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包括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普通诈骗等各类诈骗犯罪。本次集中宣判案件的被告人均是利用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以提供虚假养老服务、享受终身养老保障、高额返利、吹嘘治疗效果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投资或诱导老年人消费,通过诈骗手段或者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2022年4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泉州法院系统高度重视,迅速组成工作专班,专项部署、全面推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有效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22年6月10日,泉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泉州中院率先出台《关于快速办理养老诈骗领域案件的指导意见》,统筹指导全市法院养老诈骗案件办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泉州中院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
泉州中院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宽严并用。对于造成老年人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加大对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
此外,泉州中院指定专班专人加强对基层法院养老诈骗案件的业务指导,实地调研并出台《关于涉养老诈骗刑事审判实务的调研报告》,就收集到的泉州全市法院养老诈骗案件典型案例、法律适用问题、审判实践问题等形成调研指导意见,指导基层法院案件办理,统一裁判标准,维护司法权威。

2022年6月29日,泉州中院到惠安法院、石狮法院开展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督导调研,就基层法院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门指导
针对审结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泉州中院结合案件情况制发司法建议书2份,促进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完善监管措施,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问题,不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来源: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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