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以“听”促学  以“评”促改——福建三级检察机关在泉州开展联动听庭评议

2022年09月16日10:43 |
小字号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听庭评议暨职检工作调研座谈会现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为扎实抓好出庭公诉等基础素能建设,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日前,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组织开展远程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调研组一行及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各刑检部门、部分基层院业务骨干代表共17人参加观摩交流。此次由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开展的听庭评议活动,围绕庭审实质化要求和聚焦出庭能力建设,有效推动了全市检察机关听庭评议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借力智慧检务,远程观摩庭审,以“听”促学

本次庭审观摩案件为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公开庭审和观摩评议,做到评庭、防疫两不误。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结合庭审实际情况,依照出庭预案有序开展庭审各项工作,有效把握庭审整体节奏。针对被告人涉嫌徇私枉法罪的本案定性争议焦点, 公诉人充分预判并精心论证,紧扣被告人供述中的漏洞展开讯问,在举证质证环节优先出示核心证据直逼要害,并集中展示与被告人不认罪供述相互矛盾的证据,与讯问环节的揭伪互相呼应,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对被告人辩解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有理有据地反驳和释法说理。最后,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和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深刻的法庭教育。     

公诉人表现理性沉稳、规范严谨,整个庭审活动高效顺畅,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组织观摩不认罪案件,倒逼检察官自我加压、深挖潜力,全面提升公诉出庭能力,并充分发挥疑难复杂案件庭审的示范作用。

突出实效导向,庭后集中评议,以“评”促改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主要以案件质量为基础召开座谈会集中评议,围绕法律文书质量、出庭规范、释法说理以及出庭整体效果等进行全面点评,并对公诉人当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方面的能力进行针对性地评议。评议人员深度提出公诉人出庭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庭审公诉工作,突出公诉人的庭审主导作用,提出加大听庭评议力度、提高检察官庭审指控和临场应变能力及抓实出庭公诉业务等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检察官自觉落实整改提升,确保评议评得透、有提升,真正做到以“评”促改、以“议”代训。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强调,听庭评议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和庭审实质化要求,切实提高公诉人能力和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刑事检察部门出庭能力建设的工作意见(试行)》有关要求,抓好听庭评议工作,努力提升公诉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责编:江苇杭、张子剑)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