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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检察院:远程发放救助金,隔空不隔检察情

2022年09月21日1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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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长乐区检察院向我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我们家渡过难关……”今年8月的一天,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远程视频的电脑屏幕上,救助申请人李某连声感谢,此时的他远在三千多公里外的黑龙江省。

李某系黑龙江人,2021年初经人介绍来到长乐打工。2022年2月,李某在长乐区某工厂车间内与工友因琐事发生口角,在扭打过程中被工友从二楼推摔至一楼,致重伤二级。

案件发生后,李某的治疗已经花费了近20万,现仍卧床无法自理,后续的康复还需要漫长过程。李某的妻子早已于2012年患病过世,只有他与女儿相依为命,高昂的医疗费用和后续的康复费用,让这个家陷入了困境。

2022年5月31日,长乐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李某邮寄来的司法救助申请书后,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经过核查审批,决定给予李某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考虑到李某已返回黑龙江老家养伤,路途遥远,且需要耗费较长时间和大额开销。在多次与李某女儿、财务部门及技术部门沟通协调下,最终承办检察官与李某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向其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办理了相关司法救助手续,并以转账的方式,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李某的手上,及时帮助其家庭走出生活困境。

李某的委托人孙某也来到连线现场见证,向承办检察官连连感谢。“李某是我介绍来长乐打工的,我们是老乡,他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也很难过。感谢检察机关为他申请司法救助,即使相隔三千多公里,也能让他拿到这笔救命钱。”

近年来,长乐区检察院秉持“三多”办案理念,不断加大救助力度,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机制、增强救助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人文关怀。2022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余元。(陈清清)

(责编:江苇杭、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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