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戲曲院團長期扎根鄉鎮、農村,是文藝創作、演出的生力軍,為豐富福州市基層群眾文化生活作出了積極貢獻。為推動民營戲曲院團健康可持續發展,激發民營戲曲院團創作新活力,福州市近日啟動實施民營戲曲院團劇目創作扶持項目。
扶持對象
2019年度演出場次不少於100場,在福州市注冊的民營戲曲院團。
劇目要求
2018年以來新創作劇目或有重大改編的傳統劇目,且未參加過市級及以上藝術賽事。重點扶持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時間節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展示福州特色等優秀劇目。
扶持方式
入選項目將作為今年福州市重點扶持劇目,由市文旅局組建專家組全程跟蹤、深度介入指導創排提升工作,並為每個劇目劃撥15萬元資助經費。
申報流程
各民營戲曲院團向所在縣(市)區文旅主管部門遞交申報材料,各縣(市)區文旅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向市文旅局推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