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快引進各類博士人才,《泉州市加快引進博士人才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近日出台,拋出十項政策“大禮包”招賢引才。《若干措施》適用於泉州企事業單位(含中央、部屬、省屬駐泉企事業單位)及其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人才和博士后人員,《若干措施》試行三年,博士人才申報指南可登錄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下載。
支持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對新設立並經人社部、全國博管會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建站資助。資助資金主要用於補貼申報單位為開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購置的儀器設備、實驗材料、軟件資料,以及改善博士后工作條件等支出。
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運行考核獎勵制度
按照“三年一個周期”動態管理辦法,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運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數量不超過參評總數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不合格的予以摘牌處理。
單列博士后人員專項資助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員,給予一次性3萬元培養資助。資助資金用於工作站與高校聯合招收培養博士后人員的管理經費支出。對中期和期滿考核合格的在站博士后人員分別給予5萬元的科研生活補助。
給予博士人才引進優待
凡泉州引進的博士人才(團隊),可對照《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准》和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評審規定,申報確認為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或參評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享受人才“港灣計劃”規定的資金補助、子女入學等政策待遇。出站留(來)泉博士后人員視同新引進人才。
支持博士人才創新創業項目
每年在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項目評選中單列20個申報指標,對博士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
落實博士人才安居保障
對新引進的博士人才(含博士后人員),在泉州范圍內無私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及相關安居保障優惠政策的,可免租入住市、縣兩級人才房(最長可免租36個月)。選擇自行購買市場住房解決住房問題的,可參與中心市區高層次人才剛需購房,並給予5萬元安家補助。
推行博士人才無門檻落戶
對有意來泉州的博士人才,實行“先落戶、后就業”政策,本人戶口可遷入市、縣(區)政府所屬人才公共服務機構集體戶。博士人才申報確認為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后,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戶口均可遷入泉州。
簡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人才程序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可以採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予以公開招聘。設立引進博士人才專項事業編制“周轉池”,用人單位沒有編制時,可申請使用周轉編制。
組建博士人才聯盟
博士人才聯盟作為市人才發展促進會的分支架構,主要為泉州博士人才提供學術交流、信息發布、企智對接、政策申報等公益性、專業化服務。分領域設立博士人才智庫,推薦參與泉州市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專項政策審議討論以及重大項目評審論証,發揮高端智囊作用。
加強博士人才服務管理
定期組織博士人才參加各級各類人才研修班,幫助全面了解國情、省情、市情,強化政治引領吸納。依托市、縣兩級“人才之家”,為博士人才提供多樣化個性服務,幫助擴大朋友圈。建立博士人才聯系走訪制度,協助解決實際困難。(許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