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設施設備怎麼配置?廈門市最新規范來了

2020年09月16日09:53  來源:廈門網
 

  湖裡區翔鷺花城小區設置垃圾分類收集屋。(記者吳海奎攝)

  可回收物收運車在接駁點收運可回收物。 (記者吳海奎攝)

  不同種類的垃圾,分別用什麼標志來指代?不同顏色的垃圾桶,分別裝什麼垃圾?垃圾分類投放點要怎麼設置?新建住宅垃圾分類收集房要怎麼建?最新規范來了!

  近日,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並印發《廈門市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以進一步規范生活垃圾設施設備設置,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提升生活垃圾分類成效,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目標。

  更明確

  分類垃圾桶有對應顏色,不能五花八門

  根據《導則》,廈門市生活垃圾實行四分類法,分別是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不同種類的生活垃圾,採用不同的標志圖形符號來指代。

  垃圾桶的外觀顏色不能五花八門,須按照“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類分別設置對應的顏色。桶身外觀顏色:可回收物採用寶石藍色﹔廚余垃圾採用綠色﹔有害垃圾採用紅色﹔其他垃圾採用橘黃色。垃圾桶身正面(桶蓋)應醒目地印有對應類別的標志。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配套的收集容器、相應的指示標志、投放指引等設施設備和附屬配件,由生活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負責維護。

  按照《導則》,廈門市遵循“大分流,小分類”的原則:“大分流”指大件垃圾、建筑裝修垃圾、一般工業垃圾、綠化植物廢棄物、醫療垃圾等垃圾實施專項分流收集收運處理﹔“小分類”指生活垃圾按照資源化程度和性質按照“四分類”收運,玻璃、陶瓷應單獨設置專用收集桶,並集中收運。

  大件垃圾、建筑裝修垃圾、醫療廢物、綠化植物廢棄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新要求

  新建住宅區應配套建設垃圾分類收集房

  《導則》對垃圾分類投放點的設置提出了具體要求:新建住宅區應配套建設垃圾分類收集房,單座垃圾分類收集房佔地面積不小於15平方米,且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入使用﹔現有住宅區的垃圾分類投放點應滿足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需求,配備足夠數量的投放容器,容器應密閉,因地制宜設置垃圾投放點、垃圾亭。

  《導則》還明確了住宅區、公共機構、公共場所、農村地區等各類場所垃圾分類投放點設施設備配置,如住宅區以小區/網格為單位配齊四分類桶,投放點至少成組設置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兩類桶,分類垃圾桶需標明屬地,設置在水、電、路接入方便,且便於分類投放、接駁清運的位置。

  新規定

  垃圾桶在接駁點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導則》對垃圾分類收運車輛及作業要求也做了具體規定。如垃圾分類收運車輛車身需噴涂收運垃圾類別標志及對應的顏色,車輛採用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濾)液滴漏等功能。

  根據《導則》,居住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運以錯峰直運為主、非錯峰直運為輔,農村因地制宜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直運。原則上收運時段應避開早晚交通高峰及垃圾投放高峰這兩個時段,實行錯峰收運。

  分類垃圾桶應整齊擺放在“生活垃圾接駁點”標識區域,無垃圾滿溢蓋不嚴及垃圾落地現象,且垃圾桶在生活垃圾接駁點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廈門日報記者吳海奎 通訊員 李文林)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