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福州與汕頭、珠海之間的文旅交流合作,打響“有福之州·幸福之城”文旅品牌,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於9月14日至18日面向兩地分別開展“有福之州·幸福之城”2020年福州文旅推介活動,帶領汕頭、珠海市民和游客領略“有福之州·幸福之城”的獨特魅力。
推介活動上,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展示了閩都文化、溫泉養生、清新生態、濱海度假等豐富多彩的福州特色文旅資源和產品。同時,福州市連江縣、永泰縣、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鼓嶺旅游度假區也上台向汕頭和珠海市民朋友進行特色文旅資源推介。
具有福州特色的閩劇戲歌《牡丹亭》、舞蹈《煙雨坊巷》《閩韻翩躚》等精彩節目,也讓汕頭、珠海兩地市民領略不一樣的“有福之州”。
為了推廣福州豐富的文旅資源和特色旅游產品,加強與汕頭、珠海兩地文旅界的交流與合作,拓展珠三角地區旅游客源地市場,福州旅行商代表與珠海、汕頭兩地旅行商代表分別簽訂《旅游戰略合作協議》,就資源共享、產品研發互推、客源互送等方面加強戰略合作,共同推動福州與汕頭、珠海旅游產業發展。
推介活動還重點介紹了福州今年出台的《關於促進文旅消費的七條措施》。其中,為鼓勵旅游企業積極拓展旅游市場,招徠游客來榕旅游,福州市旅行社通過組織外地游客(福州轄區以外)在福州市參觀1家及以上A級收費旅游景區(景點),並在福州住宿1晚及以上的,對旅行社按以下標准給予獎勵:入住星級飯店、溫泉景區(含A級旅游景區配套住宿),住宿第一晚按40元/人獎勵,住宿第二晚按60元/人獎勵,住宿第三晚按80元/人獎勵﹔入住上述以外的非星級酒店,按上述標准的50%給予獎勵﹔對旅行社組織來榕專列旅游,每列游客達500人及以上,同時在福州市參觀1家及以上A級收費旅游景區(景點)的,按5萬元/列的標准對旅行社給予獎勵。
此外,本次活動集中展示了福建閩東北協同發展區的資源優勢,通過統一主題、統一營銷、統一產品,對閩東北旅游資源進行整體包裝推介,推出了“有氧愛好者”“文化發燒友”“濱海度假者”“城市探索者”“美食主義者”“精品收藏家”等六條閩東北精品旅游線路,進一步提升閩東北協同發展區旅游知名度與影響力,共同推進協作區域旅游發展。(福州市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