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出台新規 規范養老服務

2020年10月19日09:08  來源:廈門網
 

  如何切實有效地發揮城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作用,讓全市老年人能夠在家門口享受到優質、高效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提高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標准化和規范化水平,是一項重點工作。

  10月16日,廈門市民政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新出台的《廈門市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運營管理辦法》和《廈門市農村幸福院運營管理辦法》進行解讀。

  亮點一:

  明確服務功能架構

  據悉,截至2020年7月,廈門全市已建有綜合型養老服務照料中心34家、農村幸福院165家。到2020年底,全市將全面實現每個鎮(街)均建有1個以上集短期托養、日間照料、居家養老、醫養結合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型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每個建制村均建有1個以上農村幸福院的建設目標,實現城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

  新規對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的服務功能架構進一步明確。明確了照料中心應當提供建檔立卡、餐飲膳食、休閑娛樂、助醫助行、個人照護、保健康復等11類服務﹔農村幸福院應當為老年人提供休閑交流、文體娛樂、短時休憩、餐飲膳食、助潔助浴、短期托養、醫療照護、精神慰藉等服務。

  新規還明確,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除了有免費的基礎服務,也允許有收費的增值服務。例如,農村幸福院為老年人提供的餐飲、助潔助浴、短期托養、醫療照護等就屬於增值服務項目。

  新規對哪些服務屬於應當免費的基礎服務、哪些服務屬於允許收費的增值服務,哪些功能屬於必備的基礎性要求、哪些功能屬於選配的提倡性配置等方面進行了細致分類。

  亮點二: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新規鼓勵社會力量充分參與養老服務設施的運營。明確了照料中心主要採取“公建民營”或“民辦公助”等方式,農村幸福院可以由村委會運營,也可以委托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開展社會化運營,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運營管理,實現規模化、連鎖化經營,有利於擴大行業規模、增加養老服務供給。

  新規對責任主體分工明確。區級照料中心由各區民政局負責管理,街(鎮)級和社區照料中心由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負責管理、各區民政局負責業務指導。

  村(居)黨支部、村(居)委會是農村幸福院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日常監督管理,區民政局負責行業監管和業務指導。各級各單位分工明確,避免了推諉扯皮現象。(蔡櫻柳)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