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福建省政府同意,省殘聯、省財政廳、省衛健委聯合下發《關於調整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補助政策的通知》。根據通知,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將擴大到18歲,殘疾兒童救助標准從現有的每人每年1.5萬元提高到1.7萬元,貧困殘疾兒童救助標准從現有的每人每年1.8萬元提高到2萬元。兩項政策調整措施於明年正式實施。
這兩項惠及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政策的實施,全省財政每年需增加支出3068萬元,將有效減輕福建省3萬多名殘疾兒童家庭的康復費用負擔。
而政策落地的背后,源於一份省人大代表建議。在省人大常委會的持續督辦下,承辦單位不斷改進工作,代表對建議辦理工作的評價從“不滿意”到“很滿意”。
督什麼——
緊扣代表訴求“按題作答”
2018年福建省制定出台的《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規定,殘疾兒童救助年齡為0至6歲,貧困殘疾兒童救助年齡為0至14歲。“實踐中,一些年齡超過6歲的殘疾兒童,由於救助政策的局限,不能得到政府有效的救助和幫扶。建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及時調整救助政策,將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擴大到18歲。”省人大代表郭清華長期在泉州市基層社區工作,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一直很關注。在今年年初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上,他提出了《關於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的建議》,被列為今年省人大常委會領導領銜督辦的代表建議。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要求,要把承辦單位是否“按題作答”,是否能夠積極研究採納代表提出的建議舉措,作為重點建議督辦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省人大常委會先后5次召開由省財政廳、衛健委、殘聯有關負責人參加的工作協調會,明確要求承辦單位要突出問題導向、結果導向,拿出切實可行的辦理方案。
怎麼督——
代表滿不滿意是重要標准
“因今年福建省財政收入形勢較為嚴峻,省級標准的‘提標擴面’暫時執行現有制度。下一步,將在疫情明朗、研究充分的基礎上,再考慮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4月初,郭清華收到省殘聯、財政廳、衛健委等承辦單位的初步辦理方案。
然而,對這個辦理結果,郭清華表示“不滿意”:“這是一個時間不明確、沒有具體內容的答復。”
“代表滿不滿意,是評價建議辦理工作的重要標准。”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再次提出具體督辦要求,要充分尊重代表意見,進一步拿出更為明確的、有實質性內容的辦理意見。
承辦單位迅速行動起來,組織開展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情況調查,分析研究全國各省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政策,並廣泛征求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家長、殘疾人工作者的意見。
5月初,省殘聯等承辦單位再次形成一份新的建議辦理意見:擬將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標准由每年人均1.5萬元提高到1.8萬元,救助年齡擴大到14歲。同時,承辦單位認為,救助政策的重點應該突出“救早救小”的原則,15至18歲的殘疾兒童,擬篩選部分殘疾種類開展救助試點。
這一次,郭清華依然不太滿意:“大齡殘疾兒童雖然已經超過了康復的最佳年齡,但通過積極的康復治療,功能和能力依然可以進一步提高。政府不能放棄對這些大齡殘疾兒童的康復救助。”
關鍵的問題上,省人大常委會黨組的督辦意見非常明確:“要突出應保盡保、應救盡救,要進一步精准調研、精細測算、精准決策。”
為此,省人大常委會再次召開專題協調會,會同省財政廳、衛健委、殘聯,從法律、醫學、財政管理等多維度進行研究論証。三家承辦單位對福建省38000多名0~18歲持証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情況進行逐類逐項分析,摸清底數,科學測算康復救助“全覆蓋”所需的財政支出和省級財力承擔的資金數。
同時,常委會還組織調研組赴福州市、周寧縣、壽寧縣等地,開展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情況調研。
此后,通過調整測算口徑、提高資金效率等方式,承辦單位形成了實現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擴大到18歲的資金保障優化方案,向省政府專題報送了《關於〈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提標擴面的情況報告》,並再次交上“答卷”,提出了文章開頭的兩項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提標擴面”的政策調整措施。
郭清華終於表示“很滿意”。他坦言:“承辦單位不僅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擴大到18歲,而且還進一步提高了康復救助標准,完全採納了我提出的建議,甚至超出了我的預期。”
督到位——
緊抓“最后一公裡”兌現承諾
“辦理建議方法好,不等於落實就好。還要解決好‘最后一公裡’問題,解決好代表建議答復承諾事項的兌現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提出明確要求。
如何抓好“最后一公裡”?省人大常委會向承辦單位明確提出:要建立答復承諾事項台賬,健全建議答復承諾解決機制,推動“提標擴面”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措施落地落實。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設多層次、多形式康復機構,確保每個縣至少有一家標准化運營的康復機構,著力擴大康復服務供給,提高康復服務質量,讓殘疾孩子都能享有有質量的、有效果的康復服務。
“這份建議辦理代表從不滿意到很滿意的過程,也是我們工作不斷改進的過程。我們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加認真對待代表建議,切實改進工作,讓人民滿意。”省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邵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