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雙十一”購物狂歡節大幕拉開,線上線下促銷如火如荼。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分析了2020年1-9月全省網購投訴舉報數據,並發布“雙十一”網購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面對“雙十一”促銷理性選購,避免沖動消費。
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之下,少出門、少聚集成為消費者的生活習慣,網購等非接觸式消費顯著增長,隨之而來的是網絡購物成為投訴舉報新的增長點。2020年前三季度,福建省通過12315熱線以及全國12315平台接到關於網絡購物的投訴舉報74614件,其中投訴46202件,舉報28352件,佔投訴舉報總量(195317件)的比重高達38.20%。
從網購的投訴舉報的問題類別來看,主要聚焦於廣告相關問題(16806件)、商品質量問題(9698件)和售后問題(5926件)。從網購投訴舉報地域分布來看,主要集中在廈門市(20488件)、泉州市(18947件)、福州市(9612件)等經濟相對發達地區。
前三季度的數據顯示,“直播帶貨”新型購物方式迅速躥紅,在直播間內消費的群體不斷擴大。福建省通過12315熱線以及全國12315平台共接到“直播”相關的投訴舉報444件。
從消費者集中反映的訴求來看,產品質量有所缺陷、售后退換貨難以保障等問題在直播平台中較為突出,由此看來“帶貨主播”和直播平台普遍存在規則意識缺失的問題。
互聯網的發展推動了網購的出現,現在許多消費者選擇通過淘寶、京東、蘇寧等電商平台購物,網購已涉及到消費者生活的方方面面。而“雙十一”作為電商平台大型購物節之一,電商平台和入駐商家在獲取利益的同時,更要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尤其是電商平台要設置對入駐商家和主播的准入門檻,強化對其的監管,共同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雙十一”網購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應注意以下四點:
1.按照需求購買,科學理性消費
“雙十一”期間,各大電商平台促銷活動五花八門,消費者容易被“爆款秒殺”“返現”“鉅惠”等字眼影響而沖動、跟風消費,在“雙十一”過后,會發現購買部分不必要的商品。因此,建議消費者根據個人實際需求,提前列好購物清單,警惕價格陷阱,切忌沖動消費,避免權益受損。
2.明確優惠規則,謹慎支付定金
當前電商平台多採取預付定金的制度,預售規則、優惠規則繁瑣復雜且標注不明顯,消費者需在規定時間段內支付尾款才能以優惠價格購買成功。因此,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前了解並明確商家對於優惠活動的種種前置條件,並確認商品是否屬於“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范圍。
3.選擇正規平台,降低消費風險
盡量選擇經營規模較大、信譽度等級較高、口碑較好、經營資質齊全、交易量大、消費者評價較高的電商。不要選擇在朋友圈“微商”、搜索引擎推送的來源不明的網址鏈接中消費,若發生消費糾紛,往往難以得到有效解決。
4.保留消費憑証,簽收快遞莫急
消費者在網購過程中注意保存購物憑証,如訂單頁面、購物記錄、票據憑証、快遞單號等。在簽收快遞時,應當開箱查驗,若發現商品有質量問題,可聯系商家並拒收快遞。一旦出現消費糾紛,可以選擇通過網絡交易平台客服進行維權,或通過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和12315熱線向網絡交易平台所在地或者經營者所在地的監管部門投訴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