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治水“大文章” 福建福州創新完善水生態環境治理新機制

編者按
作為全國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突出示范引領,聚焦重點難點問題,在體制機制上深入探索、創新突破,涌現出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為推動跨系統改革成果的相互銜接和系統集成,構建全尺度、多領域銜接的環境治理長效制度體系,提供更多“福建經驗”“福建樣板”。
福建省福州市河網密布,城在水中、水在城中。近年來,福州市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方針,將城區內河水系治理經驗做法推廣應用到閩江—烏龍江“兩江四岸”、福清龍江流域等大江大河的環境治理提升中,探索形成一套以改善環境質量為導向,監管統一、多方參與的水生態環境治理新機制。今年上半年,全市主要流域國考、省考斷面優良水質比例同比分別提升5.6個和0.6個百分點,小流域優良水質比例同比提升10.3個百分點,Ⅴ類及以下水質全面消除。
傳承理念,久久為功,構筑全民治水大格局
福州市按照“全黨動員、全民動手、條塊結合、齊抓共治”的治水方略,堅持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
一是簽訂治水“責任狀”。市委、市政府與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簽訂治水“責任狀”,逐級壓實治水責任﹔市紀委監委牽頭建立“6+X”日常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對部門落實治水責任全程監督﹔全市各級黨政“一把手”每月帶頭巡河,一線研究部署推動水系治理工作,各部門現場落實一月一抽查發現問題的整改,確保任務推進無縫對接。
二是制定“一縣一清單”。以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修復為重點,逐縣逐項制定飲用水水源、城市內河、重要湖泊、小流域等方面13份治水清單,建立屬地政府年度治水重點任務“一本賬”﹔嚴格落實“領導包案”“挂賬銷號”制度,倒逼縣(市)區屬地責任落實,確保各項治水任務有序推進、落到實處。
三是設立“綜合指揮部”。在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基礎上,永泰縣整合縣特色小鎮、縣生態建設中心、縣生態環境保護協調中心等單位職責,試點成立全市首個縣級生態環境中心,以實體化運作模式強化中心在水系治理中的統籌指揮作用。中心成立以來,先后開展了大樟溪流域清涼溪、溫泉溪水質不穩定問題專項督查,重點摸排、整治水產養殖場37家,有效提升了流域水質。
四是調動社會“眾力量”。創新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台江區成立26人組成的“民間河長”隊伍,協助河長監督涉水問題,巡查發現的20多項問題基本實現整改銷號﹔永泰縣引入社會資本,組建縣河湖物業化管理服務中心,配備專職隊伍,建立巡河全程可視化、動作標准化等管理模式,巡查累計發現較大問題1089件,辦結1019件,辦結率達93.5%。
統籌“三水”,系統治理,建立綜合治水新模式
福州市堅持統籌“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力爭在“有魚有草”基礎上實現突破,讓河流、湖泊的生態系統功能逐步恢復。
一是水裡與岸上打通。在龍江流域展開全流域、全要素系統治理。在水裡,組織開展河床清淤工程﹔在岸上,堅持全面截污、全面治亂兩手抓﹔在兩側,按照“建一批、治一批、改一批”思路,統籌推進污染源治理。通過綜合治理,今年上半年,龍江流域水質跨類別提升為Ⅳ類水。
二是防治與修復協同。協同開展內澇治理、黑臭水體治理、污染源治理、水系周邊環境治理和河道岸線生態修復工程,全面完成閩江流域福州段89個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打造閩江河口濕地等4處區域樣板,閩江干流福州段優良水質比例達100%。
三是建設與運維一體。為避免水系治理“建管脫節”,延長PPP項目全生命周期,探索建立包括水質維持、環衛保潔、設備運行等指標的內河運營管護綜合評價體系,將評價結果與運營、服務費挂鉤,確保“誰建設、誰養護”,城區6個水系治理PPP項目已全部竣工驗收並轉入正式運營。
四是節水與治水並重。市政府出台《福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加強節水用水剛性約束。在全國率先實行非居民用水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引導企業採用先進節水技術和設備,開展污水深度治理和循環利用,合理高效利用水資源。2020年,全市促進企業節約用水約6665萬噸。今年4月,福州獲評“省級節水型城市”。
數字賦能,智慧監管,創新精准治水雲機制
福州市充分發揮數字技術優勢,依托福建省生態環境大數據雲平台,深入推進大數據與生態環境治理深度融合,助力河流湖泊精細化治理。
一是繪制“一張圖”。通過生態雲平台融合共建省市“一張圖”,構建“水環境監測、污染源監管、網格化巡查、治理工程、環境質量跟蹤”體系﹔依托閩東北區域協作機制和生態雲平台,在閩江上下游建立健全水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等數據的互通共享。
二是編織“一張網”。整合環境監測資源,率先建設特色環境監測站。將全市分為5個片區,培育各縣級監測站特色監測能力,補全水質監測短板,形成覆蓋全市的水系監測網絡,實時監測流域水質,全面掌控流域水質動態變化。
三是打造“全鏈條”。建設“福州市建設項目全鏈條監管平台”,對“兩江四岸”周邊建設項目實施精准管理,建立事中事后、測管聯動、聯合執法的扁平化全鏈條監管機制,形成“全周期、全鏈條、全要素”的建設項目環境監管體系。
四是拓展“生態+”。創新建立“散亂污”企業“電力+雲平台”的長效監管模式,生態環境和電力部門聯合對企業用電行為、行業集中度、時空分布、歷史用電數據等建模分析,准確研判疑似“散亂污”企業,並實行長效動態監測。全市“兩江四岸”“散亂污”企業整治完成率達到100%。
以人為本,人水共生,打造親水宜居幸福城
福州市堅持從提供更優質的生態產品出發,以治水為突破口,進一步做足“水文章”,持續提升城市品質,打造水清、岸綠、景美的親水宜居城市。
一是城市規劃深度融水。將水環境保護納入全市戰略發展規劃,從總規、控規層面保護山水界面不受破壞,分類推進山水生態廊道范圍內整治提升﹔城區段通過控制山水界面間的建筑高度、結合城市更新預留視線通廊等措施,保護山水生態廊道﹔村庄段通過查違拆違、協調建筑風格、治理村庄環境等措施,提升景觀風貌,美化山水廊道景觀界面。
二是河道整治注重親水。在完成所有規劃河道整治基礎上,延伸開展城中村溝渠支流整治,同步治理水系周邊環境,以沿河步道和綠帶為“串”,以塊狀綠地為“珠”,建成串珠公園200座、濱河綠道550.8公裡,沿河打造生態休閑空間,讓市民真正享受到“推窗見綠、出門見園、行路見蔭”的生態福利。
三是打造品牌助力護水。充分利用“兩江四岸”沿線資源,聯動建設閩江核心段、煙台山—上下杭等一批精品景觀帶,充分挖掘歷史文化底蘊、彰顯山水特色,做好精品景觀帶提升,打造“清水綠岸、魚翔淺底、文盛景美、人水和諧”的美麗河湖。閩江干流福州段作為“美麗河湖”優秀案例上報。
下一步,福州市還將以推廣水生態環境治理新機制為抓手,在領導責任、企業責任、全民行動、監管、市場、信用、法規政策等七大體系上協同發力、加強創新,著力打造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示范區,努力建設美好山水城市,更好地造福榕城人民,讓綠水青山永遠成為福州的驕傲。(林燊 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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