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晉安區檢察院護航在校生社矯對象順利就學

“小尤其實成績較好,很有希望上本科線,要鼓勵繼續完成學業。他就讀的機構全日制封閉管理,每周就周六上午放半天假,按規定不讓用手機,那小尤怎麼參加社矯活動呢?”近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與區社區矯正管理局召開聯席會議,對一份特殊矯正方案進行深入研討。
社矯對象小尤剛滿18歲,還是一名在校生,因犯盜竊罪於今年8月被鼓樓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小尤案發時已成年,按照社矯規定,他在今年8月30日前往區社矯局報到入矯,並在居住地司法所開始接受社區矯正。
小尤生活在一個溫馨的五口之家,父親從事個體工作,在外忙打拼,母親全職在家照顧家庭,家中還有姐姐和妹妹,姐姐上的還是一所雙一流高校。可是小尤卻在高三的時候因為一念之差偷了東西,不小心走岔了路。
讓社區矯正有力度,更有溫度
小尤的父母深感痛心,也對平時疏於管教懊悔不已。檢察官也深感惋惜,針對小尤的情況,召開多次部門會議集體研究后,向區社矯局提出了既便於正常就學,又利於開展教育矯治的監督舉措。
按照社區矯正相關法律規定,社矯部門對於社矯對象的日常監督依托“在矯通”手機軟件通過后台對其進行位置確認。考慮小尤的情況,檢察官建議:一是將“在矯通”位置確認措施更改為其父母每間隔一日到校查看小尤情況,與司法所工作人員現場視頻連線,確保其在學在控。二是利用每周六上午放假時間,要求小尤到司法所報到,進行個別教育。三是寒暑假未在校期間,小尤必須每日向司法所報告位置,按時進行教育學習。
“法治社會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真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勿以惡小而為之,遵紀守法是底線。”小尤告訴父母和老師,自己一邊在為高考蓄能充電,一邊接受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學得更多,動力也更足了。
從新出發,期待更好改變
“人生的道路不是一馬平川,過去不代表未來,既然錯了就接受懲罰,繼續前行,從頭再來,你還年輕,一切都不遲。”聽完檢察官的話,小尤點了點頭,“我的路還很長,一定認真遵守相關規定,接受監管,也一定好好學習、踏實做人。”
“孩子的變化很大,很感謝司法所和檢察院,謝謝你們的用心,我們希望他能越來越好,早日走出來,更加努力認真,參加高考,然后改變他的人生。”小尤的父母積極配合落實社矯規定要求,自入矯以來已和司法局視頻連線14次,及時溝通小尤的調適情況。
檢察官聯合社矯工作人員結合小尤所處環境、心理困境,對小尤從學習狀態的調整、與父母的交流、與老師同學的溝通以及心理調適適應就學生活和社矯規定等方面進行疏導,細心地從小尤愛好的音樂、運動和最近成績的進步情況,來紓解他因為學業負擔重、接受教育矯治壓力大導致的恐慌、焦慮。
為小尤這樣需要幫助的社矯對象提供必要的幫助,讓司法有力度更有溫度,僅僅是晉安區檢察院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助力社矯檢察監督以來的一個縮影。
2021年以來,晉安區檢察院走訪轄區內社區矯正機構開展檢察監督23次,列席會議6次,督促區社矯局進一步完善社區矯正工作檔案、監督管理檔案以及規范開展日常監管,聯合區社矯局積極發動11名社矯對象參與愛心助困活動,開展民營企業家社矯對象合法權益維護專項工作,開展針對性普法、傾聽意見建議6次。
第三檢察部主任、四級高級檢察官賀國宏介紹說,在校生社矯對象是社矯對象中的特殊群體,他們尚在學校接受教育,還未邁入社會就因迷茫失足而面臨刑罰。心理尚未成熟,學業繁重、社矯嚴格,都讓他們頗受壓力。在保障正常就學的前提下,做好在校生社矯對象的社矯監督工作,是難點也是發力點。通過這次對小尤的社矯監督與幫扶,如何更好對在校生做到因人施矯,讓他們迷途知返、融入學校、活出價值、重塑人生,作出了積極探索,也為今后社矯檢察監督工作積累了有益經驗。(邱麗 林怡陽 陳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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