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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集美學村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獲批

2021年10月21日16:01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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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簡稱“廈門市資源規劃局”)組織編制完成的《廈門市集美學村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以下簡稱《保護規劃》)獲得福建省政府批復。

保護范圍總面積逾138公頃

根據《保護規劃》,集美學村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范圍總面積為138.1公頃,包括核心保護范圍面積73.6公頃,建設控制地帶面積約為64.5公頃。其中,核心保護范圍四至范圍為:東至養正樓—集岑路—尚南路—南薰樓群—嘉庚公園-鰲園,西至龍船路西段—鰲園路西段—岑西路,南至龍船路—鰲園路—鰲園岸線,北至集美大學航海學院邊界—岑東路—岑頭街—集岑路—尚忠樓群。

建設控制地帶四至范圍為:核心保護范圍外,東至潯江路—鰲園,西至龍船路西段—鰲園路西段—銀江路,南至南堤公園海岸線—鰲園,北至集源路—石鼓路—塘埔路。

此外,為加強對外圍地段的管控,建設控制地帶外圍增加環境協調區,面積約為100.1公頃,四至范圍為:建設控制地帶外,東至海岸線,西至集美大學水渠東側岸線—集美大池東側岸線—廈門大橋立交匝道,南至海堤西側岸線,北至集源路北側80-100米范圍。

從嚴保護各項要素

從物質文化遺存及非物質文化遺存兩方面出發,《保護規劃》確定了集美學村歷史文化街區內各項保護要素與具體內容。

集美學村一角。黃嶸攝

其中,物質文化遺存方面主要有九大類,包括空間格局、街區肌理、景觀視廊、天機輪廓線、文物保護單位、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歷史風貌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歷史環境要素等﹔非物質文化遺存方面主要包括嘉庚精神、華僑文化、閩南文化及學村文化等四大類。

值得一提的是,《保護規劃》針對各種保護要素還提出具體要求,並規定街區中各保護要素若涉及多種規劃或保護管理規定,其保護建設管理要求應依照最嚴格的規定或規劃執行。

例如,針對街區內不同類型的歷史風貌建筑,《保護規劃》規定:列為重點保護的歷史風貌建筑,不得變動建筑原有的外貌、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內裝修﹔列為一般保護的歷史風貌建筑,不得改動建筑原有的外貌。同時,規定歷史風貌建筑的保護,不僅要保護其核心建筑本體,還要保護其附屬的、有關聯的建構物及周邊環境、設施。此外,歷史風貌建筑不得擅自遷移等。

注重加強街區整體保護

據廈門市資源規劃局介紹,《保護規劃》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著力加強集美學村歷史文化街區整體保護,延續閩南僑鄉的空間格局和建筑風格特征。

其中,在核心保護范圍內,注重風貌整體性的保持和延續,整治與歷史風貌不協調的建(構)筑物,改善提升周邊環境﹔建設控制地帶內,則注重保護傳統景觀視廊,延續山海城相融的歷史環境特色。

集美學村龍舟池。顏銘毅攝

同時,在依法保護文化遺存和歷史風貌的前提下,《保護規劃》注重保持和延續集美學村教育主導功能,並致力於通過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加強街區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文化體驗、旅游服務和特色展示功能,打造有故事的街區,促進學區、社區、景區有機融合持續發展。

此外,《保護規劃》還致力於處理好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充分發揮集美學村省級歷史文化街區的影響力,推動《保護規劃》有效實施。

“《保護規劃》是集美學村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和發展的法定指導性文件和依據。”廈門市資源規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集美學村由愛國華僑陳嘉庚先生發起創辦,是福建省級歷史文化街區、省級歷史文化名城歷史城區(核心部分之一)。廈門制定《保護規劃》,還在於著力有效管控集美學村歷史文化街區的各項建設行為,今后凡在集美學村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遵守《保護規劃》文本的有關規定。(余乃鎏 劉一鳴)

(責編:吳舟、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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