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協委員王命瑞:落實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 應有“福建版”實施細則
人民網福州1月23日電 (呂春榮、實習生馬思洋)福建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正在福州舉行。關於進一步做好福建省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落實工作的問題,福建省政協委員、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王命瑞建議:盡快出台福建省《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規定(試行)》等相關實施辦法。
福建省政協委員王命瑞。人民網 呂春榮攝
2018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規定(試行)》及《生活困難表彰獎勵獲得者幫扶辦法(試行)》,對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以及國家級、省部級表彰獎勵明確享受待遇的人員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工作待遇等方面享有的禮遇作了規定,同時提出對生活確有困難的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按照規定及時予以幫扶,並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實際制定實施辦法。
當前,《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規定(試行)》《生活困難表彰獎勵獲得者幫扶辦法(試行)》已在全國多地“落地”,如海南,當地已印發“海南版”實施細則。
王命瑞表示,《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規定(試行)》《生活困難表彰獎勵獲得者幫扶辦法(試行)》下發后,福建省人社廳每年都會將福建省當年度享受國家級、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人員名單下發至各設區市人社局和省直各有關單位,要求各地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相關待遇。
“但目前,福建省還未出台配套實施辦法。”王命瑞指出,由於缺乏全省統一的配套實施辦法,在兌現落實本地功勛榮譽獲得者相關待遇時執行力還需提升,待遇兌現總體進度需加快。
那麼,應該如何進一步做好福建省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落實工作?為此,王命瑞建議,一是建議結合福建省實際,盡快研究出台《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規定(試行)》《生活困難表彰獎勵獲得者幫扶辦法(試行)》實施辦法,明確待遇具體標准及責任單位。
二是福建省現行勞模退休榮譽津貼標准為:全國勞模300元/月、省級勞模200元/月,建議參照河北、海南等省做法,在實施辦法中將退休榮譽津貼標准提高至:國家級表彰獎勵獲得者600元/月、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300元/月。
三是為精准做好生活困難表彰獎勵獲得者幫扶工作,建議《生活困難表彰獎勵獲得者幫扶辦法(試行)》實施辦法應對生活困難幫扶對象的認定條件、幫扶內容以及補助金標准等作出具體規定,並明確每項幫扶措施牽頭責任單位。
王命瑞提倡,福建省實施辦法出台后,組織、人社、工會、民政等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協同聯動,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進一步增強先進模范人物的榮譽感和社會責任感,推動全省上下形成尊崇先進模范、爭做先進模范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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