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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冰墩墩”會不會涉嫌侵權?答案來了

2022年02月16日16:50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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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冰墩墩”火遍全網,不少網友大開腦洞,各顯神通,手制各類“冰墩墩”。那麼,這些自制的“冰墩墩”“雪容融”到底會不會涉嫌侵權呢?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顯然構成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其著作權人(北京冬奧組委)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對該作品的使用,包括開發、傳播和銷售表現該作品的相關衍生品的行為。

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權同樣受著作權法第24條關於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為符合為個人欣賞目的而使用,比如將其圖樣編織在圍巾手套等個人用品上僅供自己使用﹔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在報道新聞時對該形象的再現等使用方式,通常並不會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不構成侵權。

網絡上制作、傳播“冰墩墩”“雪容融”相關表情包,算不算侵權?

著作權的侵權判定並不以使用行為是否具有商業營利目的為構成要件,特別是在通過網絡傳播作品的情形下。因此,如果擅自將“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類似表情包的圖案,在網上傳播,即使不涉及收費,如果該行為未經組委許可,也屬於侵權行為。

生產、銷售“冰墩墩”“雪容融”盜版周邊觸犯了哪些法律?

生產、銷售冰墩墩盜版周邊屬於“未經許可復制使用奧運標志和涉奧作品”,觸犯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特殊標志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若將盜版周邊線上銷售還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電子商務法》。

高價倒賣“冰墩墩”“雪容融”違不違法?

2月8日,北京警方通報,有人在冬奧會吉祥物制定銷售網店等地高價倒賣,非法牟利,擾亂正常購買秩序。警方查獲3名違法行為人,均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切勿生產或銷售未授權的相關專利,一旦涉及侵權將受到法律制裁。

(責編:林東曉、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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