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滄區檢察院:創新檢察官辦案質效分析 帶動檢察工作效能提升

2021年以來,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創新檢察官辦案質效分析,將每位員額檢察官辦案質效情況納入檢察業務態勢分析報告,充實做細檢察業務態勢分析研判,通過提升檢察官個人辦案質效,帶動整個檢察工作效能的提升。
據介紹,海滄區檢察院把每位員額檢察官的案件受理數、審結數、未結數、案件類型、辦理時間、退補數、延期數、認罪認罰適用率、確定刑量刑提出率、“兩項監督”數、個人“案件比”等進行通報,用圖表直接體現,進行縱向對比,把每個人具體辦案情況“晾一晾、晒一晒”。
同時,針對個別檢察官“案件比”較高、“認罪認罰適用率”較低或者案件辦理數量較多、“兩項監督”數空白等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原因,檢察長親自談心談話,提出強化辦案質量效率、增強執法效果的具體可行性措施。特別是針對金融犯罪、涉眾類犯罪等疑難復雜案件的進行分析總結,制定相對應的辦案措施,全面加強檢察官在証據採信、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方面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進一步優化類案“案-件比”。
員額檢察官積極運用辦案質效分析成果,努力提增工作效益。“二退三延”“建議延期審理”的總次數由2020年的333次下降到2021年的268次﹔開展自行補充偵查數由2020年的空白上升到2021年的20次﹔全院刑事“案—件比”逐年下降,由2020年的1.63下降至2021年的1.45、2022年1-3月份的1.11,辦案成效顯著。
今年初,海滄區檢察院還在全市檢察機關率先啟用與公安機關共同設立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對偵查機關案件辦理開展監督協作。目前常駐檢察官共咨詢指導復雜案件辦理50余次,監督公安機關立案、撤案各1件,同比上升100%。共制發《偵查活動監督通知書》《糾正違法通知書》10份,同比上升200%。充分運用偵查監督平台發現問題案件18件,同比上升260%,進一步壓實了監督責任,做到能動監督。
積極拓展監督渠道,完善與相關行政機關執法與檢察監督相銜接工作機制,提高案件成案率。該院民事行政案件由2020年的5件上升到2021年17件,公益訴訟案件由2020年的14件上升到2021年33件。探索在行政復議環節的提前介入,在協助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辦理葉某某申請行政訴訟監督案中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獲評2021年度福建省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優秀案例﹔辦理的福建省首例“高空拋物”公益訴訟案件獲評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典型案例。(楊猛)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