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機動車違法鳴笛 廈門開展駕車亂鳴喇叭專項整治行動

人民網廈門4月4日電 近一段時間以來,針對島內部分區域出現機動車違法鳴笛回潮跡象,廈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持續開展駕車亂鳴喇叭專項整治行動,堅決守護島內的靜謐安寧。
春暖花開,正是出游好時節。因坐擁郵輪中心、山海健康步道等,位於湖裡區東渡路的郵輪中心路段,每逢周末假期,市民游客自駕出游驟增,其也成為亂鳴笛現象較多的區域。4月2日下午,廈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大隊聯合轄區大隊對該區域亂鳴喇叭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當天,共查處亂鳴笛行為6起,並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對相關駕駛人各處以100元罰款等。
與此同時,結合科技大數據信息和群眾反映線索,廈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緊盯亂鳴喇叭違法高發路段、時段,加派警力,對亂鳴喇叭現象展開重點整治。而島內各大隊在日常工作中,採取定點巡查與滾動巡邏、流動執法相結合的方式,並利用“聲納雷達”等捕捉機動車鳴笛工具,加大對違法鳴笛車輛的自動監測力度,著力提升整治成效。
交警介紹,廈門是全國最早開始禁鳴喇叭的文明城市,該市交警部門對於亂鳴喇叭的違法行為也一直保持嚴查嚴懲態勢。據悉,根據1996年發布的《廈門市防治機動車輛噪聲污染規定》,除消防、救護、警車等特種車輛在執行任務時可鳴笛外,如非緊急情況,禁止機動車在思明區、湖裡區以及其他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路段鳴喇叭,違者將罰款100元等。
不僅如此,為提醒機動車駕駛人切實遵守“禁鳴令”,廈門市已陸續在廈禾路、仙岳路、金尚路、湖濱南路、雲頂北路等思明、湖裡兩區主要道路和居民生活區周邊道路增設禁止鳴笛標志。
“亂鳴喇叭危害多。”交警介紹,駕車時亂鳴喇叭的駕駛人,往往存在駕駛情緒急躁的“路怒症”特點,不僅對自身安全駕駛存在很大隱患,也給道路周邊市民群眾帶來一定困擾,影響群眾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如,長時間的鳴笛,噪音污染擾民﹔驚嚇路人、騎手可能釀發交通意外﹔造成新手駕駛人驚慌,為道路交通帶來安全隱患﹔而環境嘈雜則影響城市形象。
“常抓不懈,治在日常。”廈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整治行動不是一時之舉、應急之策,市民如發現機動車駕駛人亂鳴喇叭現象,可撥打110或12123舉報,警方將嚴肅查處。同時,交警部門將一如既往,把亂鳴喇叭違法納入日常交通秩序整治的重點范疇,並通過視頻巡查與動態整治、區域專打與統一行動,持續保持高頻整治嚴管力度﹔發揮科技助戰作用,增設“聲吶雷達”採集設備和禁止鳴笛標志,及時發現、及時查處鳴笛違法行為。此外,依托線上線下宣傳載體,持續高頻次、動態化推進島內禁鳴喇叭主題宣教,倡導文明駕駛、安全駕駛,進一步提升駕駛人遵規守紀的行動自覺,不斷助其提升自身文明守法意識。(余乃鎏 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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