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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泉州市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優秀案例公布

2023年04月27日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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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舉行知識產權檢察工作新聞發布會暨知識產權保護法律監督平台一期項目啟動儀式。會上,泉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許金標通報了2022年泉州知識產權檢察工作情況,並公布了2022年泉州市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優秀案例。

案例一:涂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豐澤區院)

廣東某油墨公司晉江分公司經理涂某某,從2021年3月開始,多次向泉州某新材料公司購買與“天龍”牌油墨同規格、未貼標的油墨產品,並將其購買的假冒的“天龍”牌商標貼在上述油墨產品外包裝上銷售,涉案金額達人民幣350余萬元。

豐澤區人民檢察院以涂某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提起公訴,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涂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豐澤區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該新材料公司存在多項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根據“兩法銜接”機制的有關要求,向豐澤區應急管理局發出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豐澤區應急管理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本案中,檢察機關嚴格保護知識產權,依法嚴懲侵權假冒的不法分子,維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在抓末端、治已病的同時,也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依托兩法銜接機制,加強行刑雙向銜接,督促集中排查整治涉案企業風險隱患,實現源頭治理。

案例二:柯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泉港區院)

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柯某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某為公司許可,購入某為品牌各類型號舊手機及假冒高仿商標標識的手機后蓋、屏幕等配件,在泉港區界山村某民房內實施某為手機翻新活動,同時在某網店上作為二手手機出售。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206273元,從中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30000元。2020年10月21日,泉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某為公司委托的知識產權咨詢公司工作人員,查獲柯某某等人並當場扣押尚未銷售的某為翻新手機等物品,價值共計人民幣96940元。

泉港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柯某某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提起公訴,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被告人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本案中,在泉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兩法銜接”工作機制向泉港區檢察院通報情況后,泉港區檢察院立即組織骨干力量進行審查,並及時建議該局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通過加強與行政機關溝通協作,充分利用行刑銜接信息共享平台,強化知識產權案件線索雙向移送,有效形成知識產權一體保護合力。

案例三:泉州市某峰衛生品有限公司、梁某成假冒注冊商標案(洛江區院)

2020年11月,某峰公司實際控制人梁某成未經Z公司授權,私自在某峰公司內組織工人生產同款衛生巾,並以公司名義經營,獲利歸公司所有。經Z公司舉報,洛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某峰公司內查獲涉案衛生巾數額達人民幣5萬余元。案發后,梁某成主動投案且認罪認罰,賠償Z公司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同時在某峰公司進行了內部整改。

2022年3月7日,洛江區人民檢察院對某峰公司、梁某成作出不起訴決定並於同日移送區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洛江區檢察院對某峰公司進行回訪時,建議某峰公司委托專業機構構建知識產權專項內控制度。

本案中,檢察機關積極引導涉案企業煥發內生活力,督促企業做好內部整改,修復知識產權法律風險,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作出不起訴決定后,檢察機關仍加強與行政機關的配合協作,做好“后半篇文章”。

案例四:南安某牧集團有限公司與洪某知識產權侵權執行檢察監督案(南安市院)

某牧集團與洪某知識產權權屬侵權糾紛一案,法院判決洪某立即停止銷售某牧集團公司三類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銷毀全部庫存侵權產品和賠償某牧集團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判決生效后,因洪某未能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某牧集團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發現洪某暫無可供執行財產,對其採取限制高消費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措施后裁定終結執行程序。承辦檢察官走訪某牧集團時,該公司法務部門反映執行案件終結后,洪某有申請專利,其可能從事經營活動,有一定收入,希望能對案件進行監督。經閱卷及核實調查,承辦檢察官發現洪某家庭困難,其為家庭唯一經濟來源,但其仍專注技術研究,並確有申請專利。

2022年8月8日,南安市人民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証會,邀請企業界人大代表、五星調解員等擔任聽証員,從涉案雙方的角度提供寶貴聽証意見。后某牧集團與洪某簽訂執行和解協議,洪某在某牧集團董事會上進行道歉,某牧集團向法院取消對洪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措施,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本案中,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及侵犯民營企業知識產權民事執行監督案件時,注意在充分閱卷、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力求雙方利益的最大公約數,將執行檢察監督與精准服務民營企業發展統一起來。

案例五:“靈源萬應茶”非遺知識產權行政公益訴訟案(晉江市院)

2020年11月,晉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托文化遺產保護檢察聯絡點,發現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靈源萬應茶”面臨傳統工藝流失、企業發展困難等問題,決定開展針對性公益訴訟活動。

2021年2月,晉江市檢察院組織檢察聽証會,就靈源萬應茶非遺知識產權傳承保護和非公企業雙贏發展進行了充分討論,形成了初步意見。在長期跟進調查中,發現靈源萬應茶亟需相應的政策支持和社會面傳播扶持引導,后於2022年4月邀請各個行政職能部門召開非遺知識產權法律沙龍,參會人員從不同維度、不同領域深入探討靈源萬應茶非遺知識產權的保護、傳承、發展實踐路徑。會后及時向文旅、教育、稅務等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在非遺知識產權的傳承利用、知識產權保護、稅務征繳各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形成非遺知識產權保護合力﹔向生產單位靈源藥業有限公司發出綜治檢察建議,建議順應新疫情時代形勢,轉變經營理念,將非遺文化融入產品外包裝設計,拓展銷售渠道,增強社會的認知度。

多個行政部門和生產單位都積極響應,截至2022年9月,靈源萬應茶的品種已達28個,年銷售額達人民幣1億元,比增120%,品牌影響力從福建輻射全國甚至海外。

本案中,檢察機關積極履行公益訴訟職能,將公開聽証、法律沙龍、機制建設運用於靈源萬應茶非遺知識產權的傳承、利用與發展,匯聚非遺知識產權保護合力,實現雙贏多贏共贏良好效果。

(責編:易雪妍、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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