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檢察助力美麗中國建設 福建生態檢察“成績單”發布
發布會現場。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供圖
人民網福州6月6日電 (葉青卿)5日,在“生態檢察助力美麗中國建設”新聞發布會上,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發布福建生態檢察“成績單”。2022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311件500人,提起公訴1072件1673人,立案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3501件。
為服務保障綠色經濟、海洋經濟、文旅經濟發展,福建省人民檢察院聯合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等部署開展“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制定出台《關於依法能動履職服務保障海洋強省建設的意見》,海洋檢察“五並”立體治理模式,獲評第五屆全省機關體制機制創新優秀案例、省績效改革創新項目﹔與省文物局制定《關於建立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全省檢察機關與文化旅游等部門建立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協作機制22份,在歷史文化名城、不可移動文物等地設立檢察聯絡點29個,辦理相關公益訴訟案件344件。
為持續凝聚生態保護合力,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在全國檢察機關率先出台行政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機制,獲評“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聯合有關部門出台相關制度,加強重大污染環境刑事犯罪案件和海上刑事案件的督辦查辦,建立“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和健全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等﹔開展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法治宣傳203場,充分發揮法治教育基地的平台載體作用。
據了解,龍岩檢察機關與紫金礦業集團探索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檢企共建”模式,建成全國首個生態修復治理檢察示范基地。平潭綜合實驗區檢察院打造“嵐島檢察藍”海洋生態檢察特色品牌,獲評全國檢察機關十佳文化品牌第一名。
此外,在提升檢查監督質效方面,福建省檢察機關聚焦生態檢察職能配置一體化,統一歸口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和刑事案件。福州、寧德兩地檢察機關助力寧德市政府打造海上養殖綜合治理 “寧德模式”,入選中宣部“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海洋領域典型案例。福建省檢察機關深化落實《守護福建海岸線生態檢察協作機制》《關於建立閩江流域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跨區域協作機制的意見》《九龍江流域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跨區域協作機制》,與廣東、江西建立《粵閩贛三省檢察機關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省際協作機制》。省、市、區三級檢察院在閩江河口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聯合設立 “濕地生態公益檢察保護實踐基地”。福建省檢察機關積極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運用“補植復綠”機制辦案131件,補植林木面積 4060.3畝,提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793件。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會同省林業局出台《關於在辦理生態環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訴訟案件中適用林業碳匯賠償機制開展生態修復的工作意見(試行)》。全省共辦理林業碳匯損失賠償案件98件,引導認購林業碳匯1.4萬噸、認購金額791萬元。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瑜,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陳水樹,省林業局一級巡視員謝再鐘,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總隊長劉春榮等出席新聞發布會,並就相關情況答媒體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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