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情况。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6013件32903人,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50.27%、46.23%,当事人服判率92.20%。
一年来,在全省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在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在我省取得明显成效。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稳步攀升,从第一季度平均适用率的24.54%,发展到第四季度平均适用率的77.41%,其中12月当月达到82.67%。适用该制度,检察机关注重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推动法律援助机构在检察机关派驻值班律师1257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听取意见等工作,客观公正对26664人提出量刑建议,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0.61%。对符合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条件的案件19305件依法从快办理,占认罪认罚案件85.04%,速裁程序平均办案期限9天。
据悉,下一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将积极履行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与有关政法机关一道,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记者 雷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