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七五’普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中,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全体在编人员100余名干部职工实现了参与率100%,合格率100%。”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王宏杰告诉记者。
2015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首次对全体在编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考试,经过实际工作中的不断实践、总结和完善,今年6月形成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明确将领导干部用法考试的成绩和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了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测评指标体系,筑牢了全面建成法治交通系统的根基,为践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做出了福建交通的新探索。
发挥“头雁效应” 引领学法风尚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一直以来,福建交通系统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统筹规划,完善制度,以考促学,注重实践,有力推动了福建交通运输行业有序发展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2019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测评指标体系,将领导干部按要求参与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建立干部法治学习培训制度等纳入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不仅如此,我们对新提拔的干部都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测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谢俊林介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是我们选人用人要求的基本底线。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情况还被作为重要法治指标,纳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坚持把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考核。“这就要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年终考核的时候要进行述法,也就是将是否依法办事的情况、是否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行述职、述法,把法律素养作为考察一个领导干部德才情况的重要内容。”谢俊林说道。
良法善治 实现“双零”目标
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引领下,地方、行业、基层各级组织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参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热情被充分激发,福建省交通系统上下形成了以法治思维和方法指导工作的良好格局。2016年-2020年上半年,福建省交通系统实现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的“双零”成果,并被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双零”成果的背后是福建省交通运输系统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久久为功。
“我们坚持把制度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谢俊林表示,不断完善的法治体系建设是实现“双零”成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福建陆续完善并出台了《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贯彻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移动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推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不仅给行政执法人员套上了规范执法的‘紧箍咒’,同时也为我们戴上了权利保障的‘安全帽’。”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文果表示,规范的执法过程和全流程记录形式,让基层执法者更有保障。
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严格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七五”普法期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申请35件,受理28件,不予受理5件,受理后主动撤回复议申请2件,累计按期办结45件,均作出维持复议决定,涉诉应诉10起,均驳回诉讼请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福建交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陈勤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