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
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消息,福建省将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今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的部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都可以医保直接支付结算,该政策将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大力推进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连续数年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频率大幅加快,从2017年的17种增加到2021年的221种。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福建省部署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谈药品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形成供应保障合力,提高国谈药品的可及性。
什么是“双通道”?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谈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纳入“双通道”的国谈药品,患者可以通过医院和药店两种渠道进行购买。
纳入“双通道”的药品可以医保支付吗?
纳入“双通道”的药品本身就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国谈药品,患者在医院或者纳入“双通道”机制的定点零售药店都可直接医保结算并享受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到药店购买的“双通道”国谈药品能够报销的钱和在医院购买是一样的。
“双通道”处方如何流转?
医保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统一建设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明确流转模式,实现“双通道”处方流转闭环管理。国谈药品都是处方药,没有医院医生开的处方是买不到的,于是医保部门建立一个电子处方流转的统一平台,医院医生开出的用药处方将通过该平台流转到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药店,患者可以到药店购买该药品。
纳入“双通道”的定点零售药店如何管理?
医保部门将确定遴选标准和程序,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并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退出机制,适度竞争、有进有出、动态调整。
附福建省首批“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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