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城乡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期延长至2月28日
2022年01月10日10:08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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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延长2022年福建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家医保局工作安排,近期福建省全面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避免信息平台切换升级对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基本医保缴费造成影响。
今后福建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统一规定如下:
一、正常缴费期缴费不设医保等待期,分为两个阶段,享受待遇时间有差别。
1.每年9月1日至年底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医保待遇期当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参保补缴保费设置60天医保等待期,分为两个阶段,缴费标准有差别。
1.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每年7月1日至10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加上财政补助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新生婴儿、大中专院校学生、困难人口等的参保缴费及待遇从其规定办理。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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